类别:A
宁交函〔2025〕202号 签发人:吴生波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54号提案的复函
刘彩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标识系统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当地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很好。我县地处山岭重丘区,山大沟深,农村道路尤其是村组道路路网密度较大的山岭地区,人烟稀少,缺少道路标识容易绕行或走错道路,降低通行效率。
道路标识系统应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同步实施,受我县农村道路建设难度大,成本高,补助低,缺口大的限制,道路标志标识设置较少,缺失存在一定缺陷。下一步我们将连同县文旅、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等部门深度调研,系统性地设定一套标识性强、成本低、实用性高的标识系统,在项目建设中广泛应用。同时我们将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实施中按需设施道路标识,改善我县交通出行条件。
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并能一如既往地为我县交通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宁强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8日
(联系电话:张鹤 15877532299)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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