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类
宁发改办〔2025〕199号 签发人:胥顺军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31号提案的复函
赵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人对提案内容进行深入调研,并开展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我们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一、印发《宁强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宁强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了全县专题部
署会和业务培训会,对全县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工作方向和要点进行了全面解读,明确了整治目标任务与方法步骤。设置了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发布了关于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解析了征集范围。
二、印发《关于梳理涉企行政检查有关信息的通知》,督促具有涉企行政检查职能的部门,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主体、行政检查事项、行政检查依据、行政检查频次上限、行政检查标准、专项检查计划,并在县政府网站“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分部门全面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权责透明、用权公开的要求,做到目录之外无检查,防止行政检查“走过场”。
三、要求县级行政执法单位结合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制定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并履行备案手续。实施行政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的,及时报告并补办手续。实施行政检查时,出具行政检查通知书,行政检查成卷率达到100%。
四、督促县级行政执法单位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布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年度频次上限,切实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联合检查比例不低于60%,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五、督促县级行政执法单位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认领本单位行政执法事项,结合本部门、本领域工作实际,梳理完善本部门监管事项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申报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定期录入行政检查行为。严格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现象,严控检查“入门关”,杜绝随意启动检查。
感谢您对宁强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白小荣 电话:15353378763
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