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宁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5%
据宁强县统计局调查,经国家统计局汉中调查队核定,2023年一季度宁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70元(全市7031元),同比增长6.5%(全市增长6.2%),高于全市0.3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五。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12元(全市10089元),同比增长5.4%(全市增长5.3%),高于全市0.1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08元(全市4497元),同比增长6.8%(全市增长6.6%),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1.4个百分点,城乡收入比为2.14:1,较上年缩小0.03。
宁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196元(全市4358元),同比增长7.6%(全市增长7.0%),高于全市0.6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三。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259元(全市5386元),同比增长5.1%(全市增长4.9%),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六;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487元(全市3506元),同比增长9.5%(全市增长9.0%),高于全市0.5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