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2023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来汉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农业升级、工业提速、文旅点燃”三大行动为抓手,全力推进“三个年”活动,全县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能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3.8%;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5%。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6.8:40.4:42.8。与2022年相比,第一产业占比提高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下降7.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比提高6.9个百分点。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为63.4%。
二、农业
农林牧渔业完成总产值41.61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农业产值26.47亿元,增长4.7%;林业产值1.95亿元,增长4.2%;畜牧业产值11.47亿元,增长3.7%;渔业产值0.22亿元,增长8.1%;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5亿元,增长3.7%。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
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07354亩,比上年增加331亩;粮食总产量81348吨,增长1.9%,其中:夏粮31483吨,增长4%;秋粮49865吨,增长0.6%。油料播种面积104691亩,油料总产15681吨,增长3.4%。水产品产量1158吨,增长6.6%。全年生猪出栏26.12万头,下降1.1%,年末存栏15.31万头,下降4.3%,猪肉产量21037吨,增长0.6%;中药材种植面积90700亩,中药材产量22662吨,增长48.1%;茶园实有面积16.74万亩,茶叶总产量9754吨,增长1.8%;烟叶种植面积5000亩,比上年增加312亩,烟叶产量1542吨,增长22.5%;蔬菜种植面积50774亩,比上年增加1246亩,蔬菜产量78738吨,增长7.9%,其中,食用菌产量15616吨,增长8.2%。
三、工业、能源
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7.4%。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0.9%。其中,轻工业增长4.5%,重工业增长17.3%。分行业,采矿业增长41.4%,制造业增长4.9%,其中,装备制造业下降4.1%;材料制造业增长15.2%;绿色食药工业增长2.5%,电力、燃气、水生产及供应业增长18.6%。
全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6.25万吨标准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0.25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下降8.01%。全社会用电量33468万千瓦时,增长1.5%,其中工业用电量9583万千瓦时,增长9.9%。
四、投资、建筑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3.2%。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413%;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13.7%,其中工业投资下降9.8%;第三产业投资比上年下降24.6%。民间投资占比69.4%,比上年增长44%。项目投资增长13.7%;基础设施投资下降28.2%;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82.5%。
房地产开发投资比上年下降53.9%。房屋施工面积32.21万平方米,增长42.4%;商品房销售面积4.97万平方米,下降30%。
建筑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4.7%。资质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5.7%。房屋建筑施工面积43.45万平方米,增长2.3%;竣工产值3.59亿元,下降5%;签订合同额19.04亿元,增长16.7%。
五、贸易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73亿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含大个体户)消费品零售额13.36亿元,增长18.2%;限额以下企业(含个体户)消费品零售额26.37亿元,增长4.8%。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8.25亿元,增长9.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48亿元,增长9.7%。按消费类型分,餐饮收入7.64亿元,增长15%;商品零售32.09亿元,增长8.2%。
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粮油、食品类增长23.1%,烟酒类增长2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6.4%,化妆品类增长10.7%,金银珠宝类增长23.3%,日用品类增长11.4%,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11.8%,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22.2%,中西药品类增长26.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0.3%,家具类增长26.9%,通讯器材类增长15.8%,石油制品类增长22.8%,汽车类增长39.9%,其中新车增长45.7%。
全年实现外贸出口总额450万美元。
六、交通、邮电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21.7%。
全年公路客货运周转量55089万吨公里,比上年增长2.98%。其中,公路运输货运量380万吨,增长11.3%;货物周转量54829万吨公里,增长3.3%。公路运输客运量41万人,下降41.1%;旅客周转量2605万人公里,下降39.7%。
全年铁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38%。
全年邮政业务总量9157万元,增长14.3%。电信业务总量1.91亿元,增长12.5%。
七、财政、金融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同口径完成10066万元,增长9.7%。财政支出30.25亿元,增长2.1%。
年末全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84.53亿元,增长12.5%;各项贷款余额58.29亿元,增长12.3%。
八、教育、文化和卫生
全县有中等职业学校1所,招生752人,在校生2176人,毕业678人,专任教师182人。
全县共有幼儿园67所,共有268个班,在园幼儿7345人,专任教师450人;小学51所,招生2986人,在校生15232人,毕业2518人,专任教师1248人;中学19所,招生2488人,在校生7414人,毕业2232人,专任教师717人;普通高中2所,招生1376人,在校生4384人,毕业1599人,专任教师435人。
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93人,专任教师25人。
年末共有影院1个,公共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文化站18个,年末县公共图书馆共拥有藏书6.22万册。
年末共有医院、卫生院24所,拥有床位数1820张,卫生技术人员192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92人,注册护士1077人。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总人口317756人,其中:男性166393人,城镇人口84220人。年末常住人口249867人,出生率6.46‰,死亡率11.05‰,自然增长率-4.59‰,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9.04%。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17元,增长7.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070元,增长8.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87元,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503元,增长10.5%。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63元,增长5.7%;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98元,增长5.3%。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82559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5439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5250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32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504人。
十、环保
全年城区空气优良天数350天,优良率95.9%,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1,PM10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2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全年无土壤污染事件和开发利用不当行为发生,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全年无辐射安全事故,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固定资产投资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指具有集体、私营、个人性质的内资调查单位以及由其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调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造或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
基础设施投资包括交通运输、邮政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投资。
高技术产业投资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等六大类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和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等九大类高技术服务业投资。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销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可支配收入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
居民消费支出指居民用于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全部支出,既包括现金消费支出,也包括实物消费支出。消费支出包括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八大类。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3]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邮政企业为社会提供各类邮政通信服务或其他服务的总数量,按2020年价格计算。
[4]电信业务总量按上年价格计算。
[5]本公报中户籍总人口指标,来自县公安局人口年报。
[6]本公报中环境保护数据来自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环境质量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