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6年10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县天麻、茶叶、香菇天然植物功能原料萃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4220097 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宁强县天麻、茶叶、香菇天然植物功能原料萃取项目(一期)项目正文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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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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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县天麻、茶叶、香菇天然植物功能原料萃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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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开发区 |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永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号厂房,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新建植物萃取产品生产线,以茶叶、天麻、香菇为原料,生产菌菇提取液、茶香液、茶浓缩液及天麻粉。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粗加工车间、饮料生产车间和混合灌装区;辅助工程包含外包装间、检测室、办公区和二期预留;储运工程包含冷藏室、原料库、成品库和化学品库;公用工程包含给供电、供水、排水、采暖制冷、蒸汽;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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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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