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2026年10月8日受理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公示期: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20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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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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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宁强县天麻、茶叶、香菇天然植物功能原料萃取项目(一期)建设项目设项目 |
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开发区 |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永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6.10.8 |
报告表 |
全本 |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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