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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6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6年8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理工(宁强)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理工大学宁强产业创新研究院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4220097 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1正文修改稿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陕西理工(宁强)高新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理工大学宁强产业创新研究院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开发区

陕西理工(宁强)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永信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租赁宁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号厂房,新建中药材提取物、保健产品等研发中试生产线,中试期限为3年,配套建设酶制剂研发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购置多功能提取罐、粉碎机、离心机等设备,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中药材提取物研发中试车间、保健产品研发中试车间和混合包装区;辅助工程包含酶制剂研发实验室、检测实验室和办公区;储运工程包含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公用工程包含给供电、供水、排水、采暖制冷、蒸汽;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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