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6年6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中农汇腾科技有限公司宁强药食同源食品与保健食品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4220097 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
1 |
陕西中农汇腾科技有限公司宁强药食同源食品与保健食品加工项目 |
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开发区 |
陕西中农汇腾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稳重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租赁宁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号厂房1-3层,新建药食同源食品与保健食品加工项目,以红景天粉、西洋参、灵芝、蛹虫草、天麻、杜仲等原辅材料,生产加工软胶囊、硬胶囊和丸剂。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车间和外包装间;辅助工程包含办公室、会议中心、理化室、制水间、污水处理设施;储运工程包含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库房;公用工程包含给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与制冷;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84%。
|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