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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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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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汉中誉强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氧气充装站项目 |
宁强县代家坝镇麻柳湾村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代家坝镇麻柳湾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以外购液氧为原料,通过空温式汽化器汽化生产工业氧气和医用氧气,设计年产工业氧气195t/a,医用氧气65t/a。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30m3医用氧储罐1个,30m3工业氧储罐1个,新建医用氧气、工业氧气瓶装仓储库房150m2,办公用房200m2,停车区约300m2及氧气充装附属设施设备。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工业氧气充装间、医用氧气充装间;储运工程包含工业氧瓶库、医用氧瓶库、医用液氧储罐、工业液氧储罐;辅助工程包含供电、给水、排水、新瓶瓶库、办公区、杂物间;环保工程包含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风险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56%。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