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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5年9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59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汉中誉强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氧气充装站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4220097 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会后修改稿-汉中誉强工贸有限公司氧气充装站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

汉中誉强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氧气充装站项目

宁强县代家坝镇麻柳湾村

汉中誉强能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代家坝镇麻柳湾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以外购液氧为原料,通过空温式汽化器汽化生产工业氧气和医用氧气,设计年产工业氧气195t/a,医用氧气65t/a。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30m3医用氧储罐1个,30m3工业氧储罐1个,新建医用氧气、工业氧气瓶装仓储库房150m2,办公用房200m2,停车区约300m2及氧气充装附属设施设备。项目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工业氧气充装间、医用氧气充装间;储运工程包含工业氧瓶库、医用氧瓶库、医用液氧储罐、工业液氧储罐;辅助工程包含供电、给水、排水、新瓶瓶库、办公区、杂物间;环保工程包含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及风险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5.56%。

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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