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2025年7月22日受理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22日-2025年8月4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陕西理工大学宁强高新区绿色食药产业创新研究院检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拓维创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25.7.22 |
报告表 |
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