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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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 编:7244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该项目位于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利用宁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商务中心一层、二层现有办公用房,新建绿色食药产业创新研究院检测研发中心。以中药材为原料,通过乙醇提取、水提取等工艺,提取生物碱类、黄酮类、皂苷类、萜类、挥发油及木脂素等6类小试产品。项目包括中药提取实验室、中药有效成分制备实验室、色谱纯化实验室、分析检测实验室、理化实验室、试剂间、危废暂存间、办公室等。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实验室;辅助工程包含试剂间、办公区、气瓶间、辅机间、耗材间、仪器间、纯化水间、危废暂存间、分子蒸馏室;公用工程包含给供电、供水、排水、供暖与制冷;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500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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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拓维创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