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于2025年3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宁强长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10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6-4220097 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宁强长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10吨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宁强县代家坝镇大桥村 |
宁强长江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代家坝镇大桥村,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拟拆除现有的一台10t/h燃煤锅炉,新建一台10t/h生物质锅炉,配套陶瓷多管除尘器一台,同时保留与原锅炉配套的SNCR脱硝设施、布袋除尘器、脱硫塔及42m高的烟囱。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以及依托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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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