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2025年3月4日受理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表情况的公示
公示期: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7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916-4220097 邮箱:252657561@qq.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编:724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1 |
宁强县水观音采石厂碎石加工项目 |
宁强县广坪镇水观音村 |
宁强县水观音采石厂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025.3.4 |
报告表 |
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