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25日-2025年3月3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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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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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宁强县水观音采石厂碎石加工项目 |
宁强县广坪镇水观音村 |
该项目位于宁强县广坪镇水观音村,建设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拆除原破碎生产线,采用鄂破+反击破+锤破工艺,新建1条石料破碎生产线,总占地面积2400m2。该项目工程组成包含主体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工程、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1F占地1120m2封闭厂房,内设破碎生产线,储运工程包含原料区、成品区,供电、给水、运矿道路、办公生活区、危废贮存间等依托原有,环保工程结合技改工程内容对原有项目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新增和改建。项目总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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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