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5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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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法规宣教科
邮 编:724400
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环评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 |
宁强县柿子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何家坟村 |
该项目站房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何家坟村,拦水坝位于巴山镇石羊栈村。项目发电厂房面积96m2,压力管道173.57m,引水渠道2480m。该项目为引水式发电站,由电站渠首枢纽、引水渠、高位水池和电站厂房建筑物组成,电站枢纽工程由挡水低坝、进水闸和冲砂闸三大部分组成;引水系统由动力渠道、前池和压力管道组成;电站厂房位于茅坪沟右岸。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拦水坝、进水闸、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和升压站;辅助工程包含办公生活区;公用工程包含给排水、供水、供电;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及生态治理措施。项目总投资5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2.58%。 |
汉中市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