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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关于报送2024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报告

宁环字〔2025〕10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关于报送2024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关于报送2024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城市噪声状况

(一)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状况宁强县城共布设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4个,其中2类声功能区2个,3类声功能区2个。2024年,4个点位均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24小时,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均符合所对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中2类、3类功能区噪声标准之规定。

区域声环境状况宁强县共布设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42个。2024年所有点位昼夜间分别监测1次,测量10min的等效声级,全年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2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依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规定,本年度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为较好。

道路交通声环境状况宁强县共布设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5个。2024年,所有点位昼夜间分别监测1次,测量20min的等效声级,全年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65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4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依据道路交通噪声评价规定,本年度道路交通噪声评价为好。

二、噪声污染防治制度能力建设

(一)健全噪声污染防治法律体系

2024年,宁强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汉中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等上级文件要求,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未发布新的涉及噪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

(二)明确噪声监管部门职责

结合宁强县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实际需求,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条款监管职责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12号)和《关于印发<宁强县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宁环发〔2023〕55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的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安局等部门负责社会生活噪声监管住建局等部门负责施工噪声监管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等部门负责工业噪声监管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交通噪声监管。

(三)依法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划定调整:2023年开展全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印发了宁强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方案,优化监测点位,截至2024年底,相关调整后的功能区已按新方案实施监测和管理。

(四)严格噪声源头管理

相关规划发布:将噪声污染治理相关内容纳入《宁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的要求,提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考虑噪声污染防治,加强规划管控。

环评审批情况: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要求,开展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2024年,含声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数量为19个,占审批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评的比例为100%;无含声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的规划环评审批。

(五)提升噪声监测能力

声环境质量监测:县城设置4处功能区(宁强生态环境局、宁强县中医院、污水处理厂、秦川大厨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噪声监测,县城5条主要交通干线及区域环境也开展了噪声监测。通过监测可知,县城功能区环境噪声均达到对应功能区噪声标准限值,县城5条主要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值65分贝、评价为好,夜间噪声平均值49分贝,评价为好;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噪声平均值54分贝,评价为较好,夜间噪声平均值42分贝,评价为一般,噪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与此同时,积极组织监测人员参加技术培训,着重加强操作技能训练,致力于不断提升噪声监测能力,以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噪声源监测:工业企业噪声监测有序推进县监测站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定期监测,除4家排污单位因停产等特殊原因未开展监测外,其余5家企业均顺利开展了厂界噪声监测,监测仪器AWA6228多功能声级计AWA6221A声校准器。经检测,这5家企业的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要求。在建筑工地噪声监测方面,在建工地均安装噪声监测设备,监测点位科学布设在工地边界,为实时掌握工地噪声情况提供了有力保障。

)发布政策解读

宁强县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文件进行宣传解读。例如在“宁强环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附全文),链接为[https://mp.weixin.qq.com/s/QsI8aN55dn-Xxo-sfQnT2g],提高公众对噪声污染防治政策的知晓度。

三、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一)推动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截至2024年底,宁强县共有33家企业申领排污许可证,其中需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企业29家。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宁强县积极推动企业完善排污许可内容,要求尚未将工业噪声纳入的企业加快进行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及时增加工业噪声相关模块。目前,已有15家企业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要求每季度开展自行手工监测,监测指标涵盖等效声级和最大声级。

)优秀治理案例:宁强县陕西承乾工贸有限公司工业噪声治理案例

背景介绍陕西承乾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宁强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公司昼夜正常生产,生产过程中机器运行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引发群众通过12345进行噪声投诉。

噪声污染防治过程:2024年7月15日,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7月23日,委托专业检测公司对其日间和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部分点位夜间噪声超标。7月26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关于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强化隔声降噪措施。

工作成效及借鉴意义:经过治理,企业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周边居民投诉明显减少。该案例为其他工业企业提供了借鉴,企业应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治理技术和设备,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和传播途径等多方面降低噪声污染。

四、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一)落实管控责任

宁强县住建局明确建筑施工噪声监督管理职能,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截至2024年,对14个在建项目开展6次执法检查,14个在建项目均安装噪声监测设备,未发现噪声控制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夜间施工扰民2024年未开具夜间施工证明2024年共计回复12345建筑施工噪声投诉6起,均按程序处理完结。

(二)推广低噪声施工设备

聚焦建筑施工噪声产生源头,县住建局鼓励企业使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依据国家最新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和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目录,限制或禁用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设备。

)优秀治理案例:宁强县建筑施工噪声管控案例

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宁强县建筑施工项目增多,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潜在影响,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迫在眉睫。

噪声污染防治过程明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噪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并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错峰施工、严禁夜间施工扰民;在封闭围挡上公告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监督;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安装扬尘污染治理和噪音检测设备;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12345噪声投诉。

工作成效及借鉴意义2024年无夜间施工证明开具、无噪声处罚,受理的6起12345噪声投诉均处理完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五、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一)道路(公路)噪声污染防治

依据《宁强县噪音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宁强县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完善城区交通设施对城区禁止鸣笛标志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整改,依法科学的在进入县城区的各个路口,城区学校周边设置了禁止鸣笛标志标牌25面。

加强交通违法整治通过在城区内设置执勤卡点和加强路面巡逻管控的方式,以城区禁止鸣笛路段为重点,整治查处乱鸣笛、长鸣笛车辆等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教育引导通过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向广大驾驶员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驾驶员在禁止鸣笛路段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开展劝导教育工作。

)优秀治理案例:宁强县公安局噪声污染防治案例

背景介绍:随着宁强县的发展,交通运输噪音和公共场所噪音对居民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干扰,群众投诉日益增多。

噪声污染防治过程:排查整改禁鸣标志并科学设置25面标志标牌,设卡点加强路面巡逻管控,整治乱鸣笛等违法行为,还通过教育与处罚结合的方式向驾驶员宣传法规知识。

工作成效及借鉴意义:交通运输噪音明显减少,为居民营造了安静的生活环境。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强化执法整治、加强宣传教育以及部门间的协同合作,能有效治理噪声污染。

六、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一)加强营业场所噪声管控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日常巡查和错时执法相结合,加强对餐饮门店、夜市摊点等营业场所的监管。采取限定作业和娱乐时间的措施,对商业展促销宣传及流动摊点沿街叫卖等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制止。2024年累计处理噪声扰民行为投诉案件26件,有效维护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

(二)推动解决公共场所噪声扰民问题

倡导文明娱乐活动:重点加大对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学校周边等噪声敏感重点区域的巡查监控力度,采取定人定岗、每天不间断的常态化管理形式,整治流动商贩叫卖、高音喇叭音响宣传、商业展促销、广场舞等制造噪声行为。针对反复投诉举报问题,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专项监测和监管执法联动。

综合整治情况:对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噪声扰民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今年以来,共计取缔流动商贩叫卖行为60余处,召集县城区18个健身娱乐团队开展座谈会2次,劝导噪声扰民行为100余起,约谈30余人次,暂扣高音喇叭4个。

)优秀案例:宁强县广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案例

背景介绍:宁强县广场周边商业活动频繁,广场舞、夜市等噪声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困扰,居民投诉较多。

噪声污染防治过程: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局、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共同开展噪声治理工作。一方面,加强对周边商业活动的监管,规范夜市经营时间和音量,对广场舞团队进行引导,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地点,并要求降低音响音量。另一方面,在广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同时加强日常巡查,不定期于噪声高发时段开展常规巡查,全面覆盖辖区内广场、商业街、居民区周边等重点区域,确保监管无盲区。

工作成效及借鉴意义:经过治理,广场周边噪声污染明显减轻,居民满意度提升。该案例说明,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社区居委会等多方协同合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采取针对性的降噪措施,能够有效解决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

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一)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协同联动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宁强县印发了《宁强县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宁环发〔2023〕55号),建立了由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交通运输、住建等多部门参与的噪声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开展了针对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问题。例如,县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违规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没收高音喇叭,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有效遏制了噪声扰民现象。

(二)持续开展“绿色护考”

2024年,宁强县积极落实中高考“静音”倡议,制定《2024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控的工作方案》(宁环发〔2024〕16号),扎实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生态环境局联合住建局、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多部门实施高中考禁噪护航,对考点周边的建筑施工工地、商业活动等进行严格管控,通过发布通知、现场检查等方式,严禁产生噪声污染,坚决杜绝超时经营、噪音扰民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免影响考生休息和学习。此次行动覆盖考生约0.5万人,成功为考生创造了安静的考试环境。

(三)推动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

在中小学法治教育中增加噪声污染防治相关内容,培养学生减少噪声的良好习惯。组织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知识培训活动,面向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企业环保负责人等,提升其噪声污染防治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企业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

(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的社会共治氛围

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治局面。利用微信公众号“宁强发布”“宁强环保”等媒体平台,刊载有关噪音污染防治信息共20余条,向群众普及噪音污染危害等知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公益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增强群众对噪声污染的认识,提高群众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自觉。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共场所管理者等积极组织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活动,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社会共管共治氛围。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及建议

(一)2025年度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优化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提高监测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声环境质量的动态监管。二是加强对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加大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审批制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的日常巡查,推广先进的低噪声施工技术和设备,从源头减少施工噪声污染。四是强化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持续完善城区交通标识,加强对机动车鸣笛的监管,探索在主要交通干道设置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交通噪声。五是深入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加强对商业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噪声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生活噪声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

(二)对国家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细化相关标准和规范,增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为基层执法提供更明确的依据。二是加大对噪声污染防治科研的投入,支持开展噪声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降噪技术研发等方面的研究,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的科技水平。三是加强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统一的噪声污染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便于及时掌握全国噪声污染状况,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在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时,充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了解不同区域噪声污染的特点和基层执法面临的困难,以及基层在设备、人员配备上的局限,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的工作方案,避免“一刀切”,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能在基层有效落地实施。

(三)“十五五”工作思路及建议

“十五五”期间,以改善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源头防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为手段,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公众广泛参与,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加大对基层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帮助提升监测、执法能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噪声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5年2月10日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52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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