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高借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的准确性,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按照省、市有关安排部署,现就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学生范围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均应开展预申请工作。
预申请的对象为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各高中学校要根据2026年春季重点保障户学生信息库,提前汇总梳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底数和信息,做好上述学生以及高中学段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高中阶段获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的信息登记和录入工作。
对未进行预申请,但因遭遇自然灾害、家庭变故或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在正式受理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情况,为其办理预申请,做到“应贷尽贷”。
二、预申请工作流程
(一)受理部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助中心)组织辖区内高中阶段学校开展预申请工作,确定当年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中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名单。高校在读首次贷款学生应回到生源地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预申请。
(二)资格认定。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在就读学校登记,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报学校审定。学校审定并通过资格认定后,将信息录入《预申请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以及电子版上报至宁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资助中心进行进一步审定。
(三)数据录入。县学生资助中心对高中学校提供的《预申请汇总表》进行核查,核查后发现问题的,应退回学校要求其整改;核查通过的预申请学生信息,由县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预申请模块中。
(四)结果使用。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在贷款受理阶段,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在线申请,与共同借款人携带有关资料一起赴宁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五)预申请档案管理。各校要留存过程性材料备查,县学生资助中心留存加盖学校公章的《预申请汇总表》备查。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的预申请,按照《预申请汇总表》格式加盖公章后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一并存档。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扫描下图二维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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