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补贴。
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同一职业(工种)初次通过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期限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高校深化校企对接合作,推出“微专业”和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高校学生可线上线下选修完成“微专业”学习任务、参与职业能力培训课程,通过后获得相应学习成果证明,补足知识和技能短板。
“宏志助航计划”项目培训。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等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组织的线下集中培训,也可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选择相关培训课程,提升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