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一免一补”:学前一年(大班)免保教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750元/人·年)。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新华字典,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1250元/人·年,初中1500元/人·年;非寄宿生按寄宿生标准的50%执行,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天5元。
普通高中“免、助”:免学费(1600元/人·年),免住宿费(县级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
中职教育“免、助、奖”:免学费(每生1600元/年),免住宿费(县级资助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国家奖学金6000元/人·年(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
高等教育:"奖贷助勤补免+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本专科生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不超过25000元。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一次性补助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陕西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师范生公费教育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另有本专科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校内资助等资助项目,具体以就读学校执行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