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公告
为严格落实《汉中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确保更好地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打赢稳就业促增收”硬仗需要的作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6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时间
在汉中市内依法注册并正常运营,且有意向、有能力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17:00时止提出书面备案。(备案申报拟培训工种与资质批准不符,批准资质未包含在我县公布的2026年培训工种之内的不予备案)。本年度只开展一次备案工作,其他时间均不再接受备案。
二、备案程序
符合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按照附件所列申请范本,书面填写完整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在规定日期之内报送宁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培训股,逾期未书面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年度不得参与我县技能培训。对各培训机构备案后经初审准入的,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从办学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制度建设与校园管理、安全管理、培训效果与就业服务、等级证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量分,最终形成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方可参与2026年度宁强县职业技能培训。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拟培训(工种)申请书;
2、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训人员身份承诺书(机构承诺并确保参训人员身份真实);
4、教师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5、学校培训房屋租赁合同(或有自建房)证明材料;
6、消防证明资料(一消、二消验收报告复印件);
7、管理制度印证材料;
8、年度培训方案或教学计划书;
9、机构年度资质检验证明;
10、上年度培训工种(专业)培训成效证明资料。
四、备案结果应用
本次备案工作结束后,总评分达到要求且经会议审定同意参加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本年度按照申请的培训工种(专业),与就创中心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后,在我县境内按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联系电话:0916-4220177 联系人:柏军 陈连华
附件:1.
宁强县2026年度职业技能培训申请书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6日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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