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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市场秩序,切实提升技能培训质量,充分发挥培训对就业创业的促进作用,根据《汉中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资金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备案工作,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范围、时间

在汉中市内依法注册并正常运营,且有意向、有能力在我县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617:00时,预期不再受理。本年度只开展一次备案工作,其他时间均不再接受备案。

二、备案程序

符合条件的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按照附件所列申请范本,书面填写完整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后,在规定日期之前报送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逾期未书面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年度不得参与我县技能培训。各培训机构备案后,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申请备案的培训机构从办学场地及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培训、制度建设与校园管理、年度招生、培训、毕业(结业)、就业、考取技能等级证书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评分,最终形成综合评分。综合评分在90分及以上的可参与2025年度宁强县职业技能培训。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拟培训(工种)申请书;

2、市属机构必须持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科同意在县区设教学点介绍信或证明;

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4、师资团队管理人员证明材料;

5、培训场所证明材料;

6、培训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

7、管理制度印证材料;

8、年度资质检验证明;

9、上年度培训工种(专业)培训成效证明资料。

四、备案结果应用

本次备案工作结束后,总评分达到要求且经会议审定同意参加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本年度按照申请的培训工种(专业),与县人社局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后,在我县境内按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联系电话:0916-4220177    联系人:柏 军    陈连华

附件:1.宁强县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申请书(范本)

      2.宁强县2025年本地特色及部分紧缺工种职业拟培训工种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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