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拟认定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公示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强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强县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社发〔2020〕214号)关于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条件,并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就业创业中心联合实地考察,认为以下机构符合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创业孵化基地
运营机构宁强县汉源两山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1月,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事处院内,经营范围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规划设计管理,融资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等等,法人代表和运营负责人田敏,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该公司为运营主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在汉水源村,为运营机构主体管辖区域,可提供孵化基地面积1.88万平方米。基地拥有服务团队5人,基地内容涵盖游客中心、农家乐、火锅茶舍、欢乐茶园、汉水谣精品民宿体验园及停车场等附属设施,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创业孵化基地主要是以运营服务类创业企业为主,主要提供餐饮服务、演出服务、娱乐服务、旅游住宿、研学活动等运营管理服务。目前在孵创业实体18个。经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就创中心联合实地考察,认为该机构已达到孵化基地认定条件,可予以认定,并命名为“汉水源国家湿地公园创业孵化基地”。
公示期7日(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5日),如有疑义,请致电或致信宁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916-4220177。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