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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25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2025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县双管单位,县域内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就业,同时缓解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现面向全县各镇、街道,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市县双管单位,企事业单位征集2025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时间

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5月31日。岗位征集时间过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岗位申报。

二、就业见习单位条件

1.宁强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2.遵守《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能够按照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正规管理,并足额发放见习生活补贴

三、就业见习对象确认

根据要求,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的人员为“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已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就业见习

四、岗位征集方式及见习步骤

一)见习单位认定。有就业见习需求的单位,在征集时间内向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人才股提出认定申请。所需材料:宁强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附件1)、宁强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宁强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附件3)、宁强县见习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已在2024年度按照要求正常开展见习工作的单位在2025年度申报见习时只需填报宁强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附件2)和宁强县见习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4)。

(二)岗位匹配。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引导符合条件的未就业大学生或青年积极报名,各相关单位也可自行吸纳符合条件的见习人员进行申报。

(三)推荐上岗。符合见习要求的人员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提出见习申请,现场进行登记,根据其个人所学专业、实际情况等,推荐到合适的就业见习单位上岗,县就业创业中心审核后进行公示。

(四)兑现补贴。见习单位按照规定在见习生结束见习后的一个月内申请见习补贴,过期不再受理。所需材料为《宁强县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受理初审表》(附件10)、《宁强县就业见习生活补贴人员名单》(附件11)。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拨付至见习单位对公账户。

五、有关事项规定及要求

1.就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内,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月见习生活补贴实行先垫后补方式,见习单位根据岗位工作实际在见习生活补贴的基础上发放一定的单位补助。见习生活补贴按自然月份计算,见习人员按规定正常出勤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1700元计算;月出勤时间10至15个工作日的,当月见习生活补贴按规定月标准的50%计算;月出勤时间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不享受见习生活补贴。

2.对接收见习人员、且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见习单位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满足接收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条件的,申报指导管理费用补贴还应提供:留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3个月工资发放明细、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凭证等材料。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在见习完成或期满留用后,和见习生活补贴同步申报。

3.见习单位要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加强对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提前终止见习的,见习单位需在终止见习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进行报备。见习单位不得随意更换见习业务经办人员,确要更换的须第一时间与我中心联系报备。严禁任何单位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等,一经发现立马终止见习,该单位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见习岗位

4.以上所需材料附件在宁强县就业见习工作交流QQ群中下载,群号:605349431。

联系电话:0916-3795003

联系地址: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13

附件:关于征集2025年度就业见习岗位的通知

附件1宁强县就业见习单位申报表

附件2宁强县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登记表

附件3宁强县就业见习指导老师登记表

附件4宁强县见习单位诚信承诺书

附件5宁强县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受理初审表

附件6见习生活补贴人员名单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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