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2023年度第二次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发放情况公示
根据《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9〕111号)和《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9〕51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第二次1家单位3人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拟拨付1家单位就业见习一次性留用补贴6000.00元。现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8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宁强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916-3795003(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