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告
食品安全抽检公告2025年第07号
近期,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共6类食品61批次,不合格食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不合格情况:餐饮食品抽检9批次,不合格2批次。
2.合格情况: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肉制品7批次,食用农产品21批次,速冻食品14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宁强县念菲丽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12mg/100cm²,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宁强县念菲丽火锅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碗)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4.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附件4: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日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