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共17类食品154批次,不合格食品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不合格情况:食用农产品抽检56批次,不合格4批次;调味品抽检14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抽检15批次,不合格1批次。
2.合格情况:餐饮食品1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8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糖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饮料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宁强县轩轩便民店销售的花生米酸价(以脂肪计)(KOH)不合格,检验结果为4.3mg/g,标准规定≤3mg/g。
2.宁强县宝庆娃调味品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211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3.宁强县宝庆娃调味品店销售的干姜片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101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4.宁强县沈华烧烤火锅食材干杂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深山野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957g/kg,标准规定≤0.1g/kg。
5.宁强县晓荣食品商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线椒毒死蜱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27mg/kg,标准规定≤0.02mg/kg。
6.宁强县张正荣蔬菜水果调味品经营部销售的生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986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7.汉中羌宁时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青线椒毒死蜱不合格,检验结果为0.26mg/kg,标准规定≤0.02mg/kg。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