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发〔2020〕15号
宁强县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县双管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行为,优化国有资产结构,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国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20〕13号)和《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20〕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强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
附件:
宁强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在通知
陕公网安备61072602000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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