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
机构领导

副大队长:周  松

政治教导员:周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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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宁强县西城新区向阳路

邮政编码:724400

联系电话:0916-4226119

办事大厅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下午18:00

机构职能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救援和队伍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不断改善公共消防环境。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组织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5、指导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建设。
    6、加强执勤战备,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

    7、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体能训练,开展消防战术、技术研究,提高队伍的灭火救援能力。

    8、严格执行内部条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队伍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9、负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部队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