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宁强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现将《宁强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宁强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8日
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夯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落细“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责任跟资金走”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要求,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现就建立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制订以下管理办法,请认真执行。
一、各镇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台账建立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执行宁强县财政局宁强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的意见》宁财发[2019]49号文件精神,按时限、内容、格式等规定完成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建立,并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各镇办、部门落实的台账负责人员名单报送财政局。
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数据要真实有效,与账面收入、支出、结余数和县扶贫周报数一致。资金类型包括涉农整合、专项和苏陕协作扶贫资金。
三、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从2019年11月20日开始每10天要更新一次,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传县财政局农财股备查(PDF格式),同时上传电子表格一份,以便财政局进行统计。
四、为实现全方位动态管理,各村级台账由镇办负责每10天进行同步更新。
五、补建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10日的镇、部门及村级台账,并按年度归档分级保管,同时将电子版上传财政局备查。
六、财政局将对台账报送质量、时限要求进行考核,并按月通报,对累计两次未按要求报送的由县财政局进行通报批评;对未按规定建立台账影响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的,将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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