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汉中市财政衔接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汉巩固衔接办发〔2021〕4号)文件的通知要求,现对宁强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限:2021年12月31日—长期。
受理方式:电话举报或信函举报等。
监督电话:0916—5838688 12317
附件:宁强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宁强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