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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
机构职能

(一)组织领导全县统计工作,拟订全县统计改革和发展规划以及全县统计调查计划;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中、省、市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牵头开展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普查资料,负责普查数据对外发布。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科技、人口、劳动力、居民收入、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加强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及维护更新。

(七)负责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服务。

(八)依法审批县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并做好备案工作;指导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专业统计的业务基础工作,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做好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

(九)组织实施全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工作,负责省考核县、市考核县和县考核镇、街道办事处统计数据资料的协调、衔接和资料收集、审核、汇总、评估及认定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业务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十一)加强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监管好县、镇和街道办事处统计数据库系统和中、省、市、县财政提供的专项基建投资。负责组织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县统计工作中的推广运用。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我们

地      址:宁强县汉源街道民主街6号发改局院内

邮政编码:724400

联系电话(传真):0916-439826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7-8月):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王君:主持局全盘工作,负责财务、人事工作,召集局党组会、局务会。

副局长陈若冰:负责综合核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监测、非公有制经济调查、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投入产出调查、数字经济统计、分析研究、工业能源、科技创新及市考县数据监测工作,分管工业能源股,联系社会经济普查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涛:负责局目标考核管理,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干部队伍建设、党(政)务信息、法治、保密、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机关管理及投资领域统计工作,分管综合法规股(办公室)、投资社科股,联系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党组成员、普查中心主任王清荣:负责普查中心日常工作,主抓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五上”企业培育申报、统计设计(城乡划分)、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贸易服务业统计、文化产业、妇儿监测及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分管贸易服务业股。具体牵头负责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

党组成员、调查中心主任周长海:负责调查中心日常工作,主抓城乡住户调查、脱贫后评估监测调查、劳动力调查、农业农村统计、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及考核管理、群团工作,分管农业住户股。

内设机构

一、局机关内设机构

(一)综合法规股,设股长1人

1、承担局党组、支部、纪检组日常工作。承办局机关党建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日常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规章制度执行、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2、负责局机关政务管理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公文收发传递、印章管理、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承办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考试及职称评聘工作;承办局机关股室及干部目标考核工作;承办本局招商引资具体事务工作。

3、负责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筹办大型会议,管理机关财务、资产、车辆、办公用品,提供后勤保障;负责机关卫生、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负责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开展经济运行状况分析。负责综合统计,编发统计公报、资料和《宁强县经济要情》,承办统计联席会议和统计数据发布有关事务,负责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数据审核工作,提供统计咨询服务。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和非公有制经济调查、战略新兴产业调查。负责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营商环境监测工作;组织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明星镇(办)”推荐上报工作。

5、组织、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负责设计管理专业,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负责依法行政、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人:李显勤

联系电话:0916-4398260

(二)工业能源股,设股长1人

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及水消费统计调查,对数据质量进行整理分析、检查评估;承担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工作;组织全县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承担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数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绿色发展指标统计监测,提供统计分析。

负责人:刘鑫

联系电话:0916-2793195

(三)投资社科股,设股长1人

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和社会、科技(创新)、文化产业等专业统计调查;承担妇女儿童两纲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负责人:郑力洪

联系电话:0916-2793193

二、局属单位

(一)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设主任1人

1、贸易服务业股,设股长1人

组织实施全县贸易、人口、劳动工资、旅游等专业统计工作,进行全县人口、劳动力、限额以下贸易、城镇私营企业劳动工资、旅游等抽样调查。

负责其他服务业统计和抽样调查;进行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统计和汽车能源消费调查;对全县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做好全县服务业增加值核算。

负责人:周长海

联系电话:0916-2793196

2、农业住户股,设股长1人

负责全县农村统计工作。做好全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镇办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做好农林牧渔业生产条件和产品产量统计调查;承担农业产值、增加值核算;组织开展林果业、现代设施农业等专项调查监测,做好现代农业园区统计工作;提供涉农统计服务与分析;组织指导全县农村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做好对镇办的农村统计考核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城乡住户收入调查和贫困监测调查工作。做好样本轮换、样本维护管理;组织开展对调查户的入户访问工作,及时收集调查户记账数据,按要求完成数据处理;评估反馈各镇(办)年度居民收入数据,开展统计分析。

负责人:唐欣

联系电话:0916-2793190

(二)县社会经济普查中心,设主任1人

负责普查中心日常工作。做好行政事务、文秘档案、普查物资管理等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普查的前期准备、宣传动员和总结表彰工作;负责普查的业务指导、数据质量控制、数据处理和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开展普查工作信息宣传和分析。

负责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统计内网安全管理维护和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及“四上”企业申报工作。

负责人:王清荣

联系电话:0916-4220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