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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 法治督察工作。

(二)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各镇(街道办)、具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办理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

(四)指导、检查全县行政执法活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办理、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执行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落实行业扶贫相关工作。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单位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七里坝村司法局大楼

联系电话:0916-4221150

传      真:0916-4221150

邮政编码:7244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领导

党组书记、局  长:高  举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天晖

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志安

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勇

内设机构

县司法局设内设机构6个。

(一)办公室(股室负责人:徐进)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督办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联系电话:0916-4221150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股室负责人:向进芳)

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委员会及办公室重要文稿、公文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会议准备工作,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承办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指导、监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联系电话:0916-2926619

(三)社区矫正管理股(股室负责人:王斐)

负责全县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和管理教育;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进行监督。负责社区矫正文书起草,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县刑释人员管理、安置帮教工作。

联系电话:0916-4223843

(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室负责人:陶明军)

规划、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和管理工作;承办律师、律师事务所、公证员、公证机构、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资格证、执业证的许可核准、变更、注销及年度考核审核转报工作;负责从业人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培训;承办对从业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举报、投诉初核事项;指导、监督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社会力量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916-2926622

(五)人民参与与法治促进股(股室负责人:郑鑫)

负责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执行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

联系电话:0916-2926616

(六行政执法监督股(股室负责人:李燕)

承担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部门间执法争议的协调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法制协调;指导行政裁决工作;管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承办全县法治工作的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受理涉及依法行政的投诉举报;承办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紧迫性、重要性问题涉法工作;负责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编号、公布;承担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承担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办理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诉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提出遴选、聘用和解聘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916-2926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