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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机构职能

()贯彻执行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中、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协调抓好产业扶贫相关工作。承担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指导全县农业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流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水产、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的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和监管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普法宣传,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五)配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并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

(十六)牵头负责农业食药项目招商小组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农业生产污染控制、农村清洁、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等;负责农用地类别划定及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监督指导农业、畜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宁强县生态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规定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我们

单位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西城新区七里大道

邮政编码:724400

联系电话:0916-422146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7月—8月):星期一至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  长:    余  超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  侠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建国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义春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务会及综合性重要会议的会务筹备、组织协调和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及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和综合工作考核;牵头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建设工作,开展系统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局属单位内部审计。

负责人:何永强

联系方式:0916-4221469

(二)产业发展股牵头编制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计划,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拟定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实施农业保险工作。负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一村一品、休闲农业发展和乡村三产融合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产品加工、销售、流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编制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指导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种业相关工作。起草全县畜牧业、饲料业、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起草全县渔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渔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合理开发利用渔业、水产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开展渔业新技术引进、示范及推广和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

负责人:李宗强

联系方式:0916-4391087

()质监法规股。参与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章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普法宣传,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以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农药、肥料的科学合理使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组织实施全县动物防疫检疫。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指导渔政管理、渔业资源及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区监管,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和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农业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化解治安隐患和矛盾纠纷,受理网上信访及信访案件查办工作;指导本系统平安创建、法制创建及“五城联创”工作开展。监督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协助查办系统违反党纪政纪案件。负责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鲁玲

联系方式:0916-4221469

()人教信息股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农业系统工人等级考试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申报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报道、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化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情信息、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态势。

负责人:庞丽

联系方式:0916-4228581

()农改农经股负责农业农村政策综合调研,提出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牵头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秸秆综合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负责人:杨 勇

联系方式:0916-4391087

()农机农建股组织协调全县农田基本建设工作,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保护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开展粮食功能区划定工作。起草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和实验鉴定。指导农机安全和维修管理,负责农业机械的资质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伊清宏

联系方式:0916-439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