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贯彻中、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全县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布局和结构优化,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及教研教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四)指导全县学校、幼儿园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和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等工作。
(五)负责职业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审核。
(七)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执行国家教师资格标准,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在核定编制总量内,提出增减调剂教职工编制的意见,统筹优化使用。按管理权限负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培养;负责本单位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校间教师的调动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师培训工作。办理系统内干部职工劳动、工资、退休、抚恤等事宜。管理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聘任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审核工作。
(八)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管理教育专项资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投资、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域外对我县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九)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信息技术教育应用。
(十)负责高等、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拟订和执行全县中小学招生计划,负责全县学籍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全县性体育竞赛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指导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十一)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范、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和教育监测评估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学校、幼儿园后勤保障服务与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六)协助做好县天津中学校长选聘工作。
(十七)管理本系统下属单位,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各单位的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名称:宁强县教育体育局
单位地址:宁强县汉源街道西大街文昌路
乘车路线:宁强汉运司汽车站下车过永惠桥步行3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916—4397321
电子邮箱:j4397321@163.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7月-8月):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 成 军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副书记 刘金平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伟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杨春明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梅 扬
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皮仕凡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检查组组长 姜 斐
县政府教育副总督学 薛 波
县招生办公室副主任 侯安军
宁强县教育体育局设内设机构7个:
(一)办公室:设主任1名。
负责机关的内部协调、业务综合、行政事务、后勤服务、保密保卫、文秘档案、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公文处理、督查督办,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
负责人:成温信
联系电话:0916-4397321
(二)人事股:设股长1名。
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职工编制、录用、调配、使用管理、任免奖惩、人事统计工作,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资调整、离退休管理、人才预测,管理教育体育系统人事档案。
负责人:王涛
联系电话:0916-4397323
(三)计财股:设股长1名。
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资金管理、划拨、财务制度的建立、财会人员的培训、财务内审、基建维修和教育、体育事业年报统计工作。
负责人:张杰
联系电话:0916-4397326
(四)教育股:设股长1名。
负责全县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各类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学校管理、总结管理经验,健全管理制度,搞好初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全员培训、评优树模等工作。
负责人:王兴田
联系电话:0916-4397325
(五)体育股:设股长1名。
负责全县体育事业管理工作,编制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工作,社会体育工作,组织全县性体育活动。
负责人:陈学奎
联系电话:0916-4397327
(六)监察室:设主任1名。
负责履行党章赋予的教育、保护、监督、惩处四项职能。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本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0916-4397199
(七)安管股:设股长1名。
指导全县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和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教育规划、工作考核目标,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负责人:蒋建昌
联系电话:0916-4397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