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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增长计划;编制全县年度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组织全县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

(二)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地方税收、政府性基金、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办法,并按规定报批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有关规费收入及罚没等应上缴财政的其他收入。

(四)负责全县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和事业单位自筹资金的基建项自工程概算、评审、预算、决算的审核监督。

(五)负责管理全县国债资金、政府国内外贷款项目的论证及债务管理;监督政府债务项目财务执行。

(六)负责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的拨付、执行、监督管理及绩效评价。

(七)负责全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和全县彩票发行市场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推行国库集中统一支付制度改革,组织推行全县农村综合改革、工资统发等工作。

(九)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经费、公检法司经费的管理、拨付和财务监督。

(十)参与全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全县各项社会保障基(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十一)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建设和维护局域网、广域网,负责各业务应用软件、数据库管理及人员培训。

(十三)负责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小汽车编制。

(十四)管理全县会计事务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考和会计职称的报批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全县各部门、镇、街道办财政收支和财务活动,检查财政政策、法令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六)负责税收政策贯彻执行的协调监督,指导检查全县财政依法行政工作,贯彻实施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

(十七)负责全县财源建设规划、方案、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十八)制定财政教育规划,负责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财政新闻、信息宣传和调查研究。

(十九)负责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局属事业单位。

(二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单位名称:  宁强县财政局

单位地址:  宁强县汉源街道羌州路北段

联系电话:  0916-422119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7月-8月)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宁强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刊

宁强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刘兴强

宁强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县生产资金管理局(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局长(主任):王国民

宁强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晓虎

宁强县财政局党组成员:陈海涛

宁强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兆强

宁强县财政局副局长:徐敏

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宁强县委办公室、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强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字﹝2020﹞14号),县财政局设内设机构12个。

(一)办公室:设主任1名。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政务、事务日常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督查督办、绩效考核、应急维稳等工作。负责本局牵头的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群团组织、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任免、调配、奖惩、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局机关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牵头做好各类机关单位创建达标工作。拟定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财政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财政业务流程规划与财政数据信息标准;负责全县财政信息系统安全和财政业务技术支撑的建设、运行与技术支持。

负责人:刘振宁

联系电话:4221193

(二)预算股:设股长1名。

    提出全县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审全县财政预算,办理上下级财政结算事项。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制定镇(办)的财税政策、财税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组织工作。参与拟定全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府债券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和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负责全县财源建设规划、方案、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县财源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参与财政建设项目的考察、论证、筛选、推荐上报工作,建立财源建设项目储备库;负责财源建设调查研究,向县财源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财源建设的建议。

负责人:虞春芳

联系电话:4221470

(三)行政事业股:设股长1名。

承担行政、党派、群团、宣传、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文物、军队、武警、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管理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管理文化旅游等产业资金。

负责人:淡春梅

联系电话:4227007

(四)农业农村股:设股长1名。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负责人:王如平

联系电话:4223170

(五)经济建设股:设股长1名。

承担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商贸、经济合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测绘、生态地质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办理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制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政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拟定全县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发展有关工作。

负责人:刘洪波

联系电话:4224194

(六)社会保障股:设股长1名。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配合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洪娥

联系电话:4226911

(七)综合管理股:设股长1名。

分析预测全县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参与财政信息数据建设。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研究提出本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建议。负责住房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人防和自收自支单位预算管理。负责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专项债券管理有关业务工作和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管理财政票据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县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财政工作中重大问题,提出财税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地方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有关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拟定本县具体实施办法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本税源调查分析。监督检查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处理税政政策争议案。参与税收收入退库工作。承担税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相关工作。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

负责人:赵金琴

联系电话:4223795

(八)财政监督股:设股长1名。

贯彻执行中省市财政监督制度,制定全县财政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全县财政投资的重大项目和财政专项支出监督检查。负责本级政府债务及隐性债务的检查工作。负责县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镇(办)财政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人:刘强

联系电话:4225195

(九)国库股:设股长1名。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决算、决算公开及总会计核算。拟定全县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和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惠志强

联系电话:4225005

(十)金融债务股:设股长1名。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金融、债务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方针政策,承担金融和债务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和规章制度。承担支持金融业发展、政策性金融、普惠性金融相关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拟定县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全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性债务工作。负责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利用多边开发机构和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征集、评审、申报等工作。管理贷(赠)款资金,确定转贷或担保机制,落实贷款偿还责任。监督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采购。对贷(赠)款项目进行绩效管理。负责县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年度计划、资金管理、监督和绩效评价。审查批复子基金设立方案,审定子基金章程、股权投资协议等。指导和监督镇(办)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工作。

负责人:黎建霞

联系电话:4222488

(十一)政府采购股。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拟定县级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改变采购方式审批和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依法监督考核县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指导镇(办)和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泽

联系电话:4222669

(十二)会计股

贯彻落实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订地方性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制定全县财政、财会人员中长期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负责拟定财政、财会人员中长期教育培训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王东山

联系电话:4224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