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信访维稳工作;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府工作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收,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名称:燕子砭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宁强县燕子砭镇枣林坝村九组
邮政编码:724407
联系电话:0916-4324301
工作时间:8:00——12:00 13:00——17:30
燕子砭镇党委书记:杨斐
燕子砭镇镇长:毕小虎
燕子砭镇人大主席:梅扬
燕子砭镇党委副书记:钟多
燕子砭镇纪委书记:赵田
燕子砭镇组织委员:丁海峰
燕子砭镇副镇长:高喆
燕子砭镇副镇长:燕奎武
燕子砭镇副镇长:姚佳居
燕子砭镇武装部长:熊宁
一、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任:杨德明,联系电话:0916-4324301)
1、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政协各项日常事务。
2、负责承办组织、统战、群团、老干等工作;
3、负责保密、工会、商会、红十字工作;
4、负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5、负责各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6、基层组织建设;
7、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管理与维护;
8、组织年报;
9、非公党建;
10、相关文件材料起草;
11、驻镇单位党建工作指导。
12、负责协调机关值班工作;
13、会议筹备;
14、机关日常事务办理;
15、档案管理;
16、机关廉政灶管理及后勤服务;
17、公务用车安排;
18、承办镇政府公产公物的清理管理及维护;
19、承办机关院内、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及厕所卫生管理;
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大办工作职责 (主任:刘朝东, 联系电话:0916-4324301)
1、承担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2、负责草拟镇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镇人大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稿;
3、承办镇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
4、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每年度的人大例会和组织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5、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协助人大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
6、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
7、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
8、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政审计所工作职责 (所长:闫震,联系电话:0916-4324528)
1、负责财政预算编制及决算、预算内资金收支及实施的专项资金管理;
2、各项农民补贴核定、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及村级集体资金的专户存储、核拨和监督管理;
3、镇村债权债务清理、基金会、国债性资金回收清欠管理;
4、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会计核算;
5、政府采购、村级财务管理、干部职工工资管理与发放、化解债务等相关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乡村振兴办、安环办、林业站牌子)工作职责 (主任:郑祥东,联系电话:0916-4324301)
1、制定并组织实施镇属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2、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镇村道路建设及管护、交通运输(含农机)、环境保护;
3、负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计划编制与实施,扶贫开发与整村推进各项工作,负责扶贫项目申报、实施和监管。做好脱贫攻坚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
4、负责农业产业(一村一品)发展;
5、负责招商引资、非公企业发展、企业管理与服务,消防、电力等相关工作;
6、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
7、承办发改、经贸、金融等工作;
8、负责农经及企业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普查、抽样调查;
9、准确、全面、及时地掌握、协调全镇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10、负责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项目建设;
11、宣传与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任:唐定远,联系电话:0916-4325883)
1、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
2、负责社会救助、防灾减灾、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幸福院、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就业培训、保险、农村合疗、福利等各项工作;
3、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大病救助、殡葬改革、民间组织管理、就业创业等工作;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维护稳定办公室(加挂司法所牌子)工作职责 (主任:王哲, 联系电话:0916-4324375)
1、负责本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普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日常工作;
2、负责治保会、调解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本镇辖区内的所有信访件处置工作;
4、认真做好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
6、承担本辖区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落实,组织和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
7、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为镇党委和政府行政决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8、落实社区矫正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工作职责 (主任:赵忠海, 联系电话:0916-4325500)
1、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
2、网络舆情监测及处置;
3、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工作;
4、负责科技(科协)、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工作;
5、负责公共教育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及文化站工作;
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挂国土所牌子)工作职责 (站长:于浩, 联系电话:0916-4324301)
1、承担农业、畜牧兽医、动物防疫、林业(防火)、水利(防汛抗旱)、农业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
2、负责物价(粮食)、生产经营、集体资产管理、土地流转、土地确权、科技推广、能源建设等具体服务工作;
3、负责移民(扶贫)搬迁各项工作;
4、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辖区内土地、矿产等国土资源行政管理职能;
5、参与本辖区内国土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6、协助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7、做好信访和国土资源管理权属纠纷的调查核实及配合调处工作;
8、承办农村宅基地及乡镇企业用地审核的前期工作;
9、参与建设项目“征管用”、农村土地市场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以及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10、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点防治工作;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公用事业服务站工作职责 (站长:闫震,联系电话:0916-4324400 )
1、参与城镇规划与建设,负责城建管理;
2、承担农村清洁工程、美丽乡村建设、通信、邮政、
辖区内环境卫生、市政市容、供水供电等所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市场监管所(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工作职责 (所长:闫震,联系电话:0916-4324400 )
1、负责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
2、承担贸流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物(含动物肉制品)植物检疫等工作;
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