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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川镇
机构职能

根据汉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强县青木川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汉编发〔2019〕5号)宁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宁强县青木川镇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宁编发〔2019〕10号)文件要求,青木川镇机构职能如下:

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的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宣传和落实政策。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问题

(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民发展集约经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转变工作方式,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联系我们

址:宁强县青木川镇南坝村

联系电话:0916-4341053

真:0916-4341053

邮政编码:724406

邮箱:690748106@qq.com

微信公众号:魅力青木川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机构领导

青木川镇党委书记:高金龙

青木川镇人大主席:魏华业

青木川镇党委副书记:席伟

青木川镇副镇长:张定武

青木川镇纪委书记:李希楠

青木川镇组织委员:胡

青木川镇副镇长:李

青木川镇副镇长:胡利坤

青木川镇副镇长:周慈庆

青木川镇副镇长:孙瑞泽(挂职)

青木川镇人武部长:魏志华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事务。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镇机关综合协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主    任:刘博文    联系电话:13084887867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制定并实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乡村振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 
主    任:郝  静    联系电话:15891161304 
副 主 任:陈定鹏    联系电话:18992663693 
三、生态环境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实施、编制区域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建立污染防治监督预警机制。负责水生态、大气环境保护管理和防治、安全生产、防震减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处置、地质灾害防治、气象等工作。     
主    任:李  阳    联系电话:16690016568 
四、文化建设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旅游发展、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     
主    任:淡学辉    联系电话:15891060076  
五、社会治理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社区矫正、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等工作。 
主    任:张  科    联系电话:18149166217
副 主 任:张  曦    联系电话:18292623764
六、财政审计站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镇财政、财务审计工作。负责镇财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年终决算,惠民补贴资金核发工作。负责各类资金管理和核算,村资金专户管理和核算等工作。配合做好县财政局、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    长:彭善明    联系电话:13571689778 
副 站 长:赵  琦    联系电话:18220660411  
七、综合执法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国家关于城镇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城建、环保、镇容村貌、市场秩序等领域的综合监管和行政处罚,动植物检疫等工作。 
主    任:刘逸凡    联系电话:17392332855 
副 主 任:唐  华    联系电话:18409268984 
八、农业综合服务站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农业生产经营、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集体经济、土地流转、科技推广等具体服务工作。 
站    长:李恒明    联系电话:15191647701  
九、公用事业服务站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国家关于市政公用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负责制定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用建设管理方面的实施细则,国土资源管理、镇村道路管护、供水供电、基础设施等公共事业服务工作。 
主    任:苏春红    联系电话:15891637188 
副 主 任:杨兴华    联系电话:13488099152  
十、招商引资服务站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区域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负责制定全镇招商引资活动计划,招商项目、政策的宣传推介,客商咨询、接待、洽谈、跟踪服务,招商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站    长:张顺尧    联系电话:18700195436  
十一、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办理和代理便民服务事项。负责民政、劳动保障、医疗保障等综合性便民服务工作,受理辖区内行政许可事项。 
主    任:陈翠萍    联系电话:1340298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