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强县青木川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汉编发〔2019〕5号)宁强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宁强县青木川镇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宁编发〔2019〕10号)文件要求,青木川镇机构职能如下:
切实履行发展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稳定的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
(一)宣传和落实政策。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研究决定辖区内政治、经济、文化等重大问题。
(二)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镇村集体经济。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民发展集约经营,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三)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的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四)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做好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劳动监察、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六)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转变工作方式,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上来。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地址:宁强县青木川镇南坝村
联系电话:0916-4341053
传真:0916-4341053
邮政编码:724406
邮箱:690748106@qq.com
微信公众号:魅力青木川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青木川镇党委书记:高金龙
青木川镇人大主席:魏华业
青木川镇党委副书记:席伟
青木川镇副镇长:张定武
青木川镇纪委书记:李希楠
青木川镇组织委员:胡炀
青木川镇副镇长:李超
青木川镇副镇长:胡利坤
青木川镇副镇长:周慈庆
青木川镇副镇长:孙瑞泽(挂职)
青木川镇人武部长:魏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