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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家坝镇
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形势下,胡家坝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是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搞好防灾减灾、社会救助、扶贫救济、拥军优抚、殡葬、老龄、妇幼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与驻地各有关方面的社会事务。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村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平安建设、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三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和实施辖区产业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做好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推动村民就业创业,不断增加群众收入。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城乡建设、辖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村自治组织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指导监督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和谐社会。

五是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地  址:陕西省宁强县胡家坝镇宁勉街

联系电话:0916-4356043

传    真:0916-4356043

邮箱:3526053440@qq.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00-17:00

机构领导

胡家坝镇党委书记:高  斌

胡家坝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席海峰

胡家坝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德刚

胡家坝镇党委副书记:鱼  丹

胡家坝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  旭

胡家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马  喆

胡家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屠  强

胡家坝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  琦

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网络安全、人大、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承担深化改革、财务管理、人事劳资、国有资产、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承担统筹落实辖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供水供电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自然资源规划、镇村规划等工作。负责产业发展、商贸流通、电子商务、动植物防疫、统计、环境卫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相关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

主要承担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综治维稳、信访、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受理来自12345市民热线、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协调联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工作。

5、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检查巡查、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灾情报送、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等工作。

6、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

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综合执法”。

7、便民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民政、社会保障、拥军优抚、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负责社会救助、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就业创业培训、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服务等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工作。

8、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美丽乡村建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控返贫风险及其他日常事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林业资源管护、农业生产经营等工作;负责引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业科技推广、农业技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农田水利、江河湖库及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