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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镇
机构领导

大 安 镇 党 委 书 记:     郑  波

大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伟

大 安 镇 人 大 主 席:     王如申

大安镇党 委 副 书 记:     李  超

大 安 镇 纪 委 书 记:     谢宏斌

大 安 镇 组 织 委 员:     杨  浩

大 安 镇 副 镇 长:        高光耀

大 安 镇 副 镇 长:        杜  慧  

大 安 镇 副 镇 长:        张  伟

大 安 镇 副 镇 长:        曹化鹏

大 安 镇 武装部长:        郭昱辰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党务、政务工作,县委、县政府信息报送,机关日常事务管理,档案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统战工作(民族宗教)、群团工作,协调各部门承办重要工作现场会,展示特色、亮点做法、12345、县长、市长信箱回复工作、干部人事管理、人大等工作。

负责人:赵天乐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组宣办

工作职责: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管理与维护,组织年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五星创建,双强争优),一诺四评,非公企业、社会组织、驻镇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党建工作文件、材料起草、党费收缴、机关支部党建,业务领域创建、史志、老干等工作。负责新闻外宣、党委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新闻宣传报道,理论学习宣讲宣传、意识形态、政务新媒体管理、网络信息及舆论监督,政协等工作。

负责人:杨再明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三、纪委

工作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督导问效、作风建设(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村级财务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落实,村(社区)监委会业务指导以及业务领域创建等工作

负责人:陈政安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四、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办)

工作职责: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辖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等便民服务措施。依法或受委托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文化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承担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日常联系、重大项目办理及业务对接协调、征兵、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等工作。

负责人:陈瑞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辖区社会治安、一网四化、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区戒毒、精神病管理、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禁毒、反邪教、铁路联防、政法部门协调联动等工作。

负责人:佘瑞青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六、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

工作职责:负责市场监管、食药安全、综合执法领域全面工作及经营类燃气安全工作。

负责人:刘杰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七、司法所

工作职责: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建设、社区矫正、矛盾纠纷调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等司法所领域工作。

负责人:赵登斌

联系电话:0916-4372148

八、财政所

工作职责: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监督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发放惠民补贴资金;负责镇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监督;财政资金相关信息监管系统、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马哲

联系电话:0916-4372029

九、经发办

工作职责:负责大气污染、企业环保、秸秆禁烧等全镇生态环境领域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经贸管理及统计、企业发展、电力通讯、金融、苏陕协作、津陕协作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熊伟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十、民政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政、残联管理、低保、社会救助、小额保险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郑华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十一、自然资源所

工作职责: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探采矿企业监管等自然资源领域全面工作。

负责人:梁锋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十二、水务办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农业灌溉设施建设及维护、人饮工程、水利、河道环保及河长制、镇村生活污水处理、镇污水处理厂等工作

负责人:李安喜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十三、农业综合服务站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推广、农业统计、畜牧等农业农村全面工作

负责人:高翔宇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十四、乡村振兴办

工作职责: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四支队伍管理(驻村帮扶及人员管理考核)等工作。

负责人:刘家住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十五、科教文卫

工作职责: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教育体育、科学技术培训、科技宣传、疫情防控领域、妇女青少年儿童服务保障工作、文化领域及旅游服务领域工作。

负责人:蒋燕林

联系电话:0916-4373231

十六、劳动保障所

工作职责:负责劳动保障、技能培训、合疗管理、养老保险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超

联系电话:0916-4372560

十七、应急办

工作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安全、工贸企业安全、烟花爆竹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消防、气象、防汛防火、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负责人:赵登耀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十八、林业站

工作职责:负责秦巴生态保护及林业管护、执法、审批、森林防火等林业领域全面工作。

负责人:李万军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十九、信访维稳办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辖区社会治安、一网四化、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区戒毒、精神病管理、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禁毒、反邪教、铁路联防、政法部门协调联动等工作。

负责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十、环卫办(人居环境办)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清运、集镇环卫站管理、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

负责人:郑清辉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十一、市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集镇镇容镇貌、市政建设、路灯、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农贸市场管理等公用事业工作。

负责人:姜兴科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十二、村镇办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搬迁安置点后续项目争取、项目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农村自建房审批、住房安全、居民用火、用电、燃气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李卫兵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十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办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镇项目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镇项目库建设维护,做好镇域范围内各类项目前期筹备、组织实施及档案资料管理,对各类项目实施实行全程动态监测和规范化管理服务;指导各村(社区)及项目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及各类手续办理和资料收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安宁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十四、农业产业办

工作职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庭院经济、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发展。

负责人:罗义文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十五、机关事务办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管理、后勤保障及宿舍管理工作。

负责人:周瑞华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形势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本辖区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是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搞好防灾减灾、社会救助、扶贫救济、拥军优抚、殡葬、老龄、妇幼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与驻地各有关方面的社会事务。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村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平安建设、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三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和实施辖区产业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做好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推动村民就业创业,不断增加群众收入。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城乡建设、辖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村自治组织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指导监督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和谐社会。

五是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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