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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镇
大安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统战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各项中心工作,县委、县政府信息报送,机关日常事务管理,档案管理、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考核、展示特色、亮点做法、12345、县长、市长信箱回复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和人武工作,协调各部门承办重要工作现场会等工作。
    负责人:秦浩楠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财政所
    工作职责: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监督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发放惠民补贴资金;负责镇财务管理;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监督;财政资金相关信息监管系统、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系统运行维护;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工会等工作。
    负责人:马哲
    联系电话:0916-4372029
   (三)机关事务办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公务用车安排、后勤保障及宿舍管理工作。
    负责人:郑华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一)组宣办 
    工作职责: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指导“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做好党员队伍管理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含机关党支部建设);负责宣传、社工、党务公开;指导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做好第一书记教育管理;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负责党委中心组学习、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理论学习宣讲宣传、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杨再明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纪委
    工作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纪检监察、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督导问效、作风建设(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村级财务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落实,村(社区)监委会业务指导以及业务领域创建等工作。
    负责人:高翔宇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三)网格化管理中心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网格化规范建设、运行工作,负责群团、精神文明、意识形态、舆情监控、交通综合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应急处置。
    负责人:黄星铭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一)经发办
    工作职责:负责大气污染、企业环保、秸秆禁烧等全镇生态环保领域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工业经贸管理、统计、企业发展、电力通讯、金融、苏陕协作、津陕协作、社区工厂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熊伟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办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制定全镇项目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全镇项目库建设维护,做好镇域范围内各类项目前期筹备、组织实施及档案资料管理,对各类项目实施全程动态监测和规范化管理服务;指导各村(社区)及项目主体做好项目申报、审批及各类手续办理和资料收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王安宁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三)林业站
    工作职责:负责秦巴生态保护及林业管护、执法、审批、森林防火等林业领域全面工作。
    负责人:李万军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四)自然资源所
    工作职责: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探采矿企业监管等自然资源领域全面工作。
    负责人:汪显亮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辖区社会治安、一网四化、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受理来自媒体及其他政务渠道的诉求,反馈办理结果,开展社区戒毒、精神病管理、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禁毒、反邪教、铁路联防、政法部门协调联动等工作。
    负责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司法所
    工作职责:负责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建设、社区矫正、矛盾纠纷调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等司法所领域工作。
    负责人:刘家住
    联系电话:0916-4372148
    五、安全生产和消防办公室
    (一)应急办
    工作职责:负责非煤矿山安全、工贸企业安全、烟花爆竹管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消防、气象、防汛防火、应急物资储备等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政飞云综合治理系统管理维护及巡查处置工作。
    负责人:赵登耀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六、便民服务中心
    (一)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办)
    工作职责:承担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辖区便民服务网络建设,落实“放管服”改革等便民服务措施。依法或受委托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文化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负责征兵、兵役登记、民兵整组工作,承担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日常联系、重大项目办理及业务对接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佘瑞青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科教文卫办
    工作职责:负责卫生健康、计划生育、教育体育、科学技术培训、科技宣传、疫情防控、妇女青少年儿童服务保障、文化及旅游服务等领域工作。
    负责人:蒋燕林
    联系电话:0916-4373231
    (三)劳动保障所
    工作职责:负责劳动保障、技能培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管理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超
    联系电话:0916-4372560
    (四)民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民政、残联管理、低保、社会救助、小额保险、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等相关工作。
    负责人:唐力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七、应急管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
    (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
    工作职责:主要承担辖区综合执法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市场监管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工作。依法或受委托承担辖区内相关行政执法职责,建立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统筹辖区驻镇执法机构,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对外实行“一支队伍综合执法”。
    负责人:江楠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八、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一)农业综合服务站
    工作职责:负责农业推广、农业统计、全镇农业灌溉设施建设及维护、畜牧等农业农村全面工作。
    负责人:姜宝生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乡村振兴办
    工作职责: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千万工程”、四支队伍管理(驻村帮扶及人员管理考核)一次性交通补贴、小额贷款、互助资金协会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张森刚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三)农业产业办
    工作职责:负责农村集体经济、农业项目管理、庭院经济、设施农业、特色产业、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发展。
    负责人:罗义文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九、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一)环卫办(人居环境办)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垃圾清运、集镇环卫站管理、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
    负责人:郑清辉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二)水务办
    工作职责:负责人饮工程、水利、河道环保、排污口整治及河长制、镇村生活污水处理、镇污水处理厂等工作。
    负责人:李安喜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三)市政办
    工作职责:负责集镇镇容镇貌、市政建设、路灯、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农贸市场管理等公用事业工作。
    负责人:姜兴科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四)村镇办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搬迁安置点后续项目争取、项目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农村自建房审批、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居民用火、用电、燃气安全等工作。
    负责人:贾宁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形势下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本辖区行使县人民政府赋予的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是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搞好防灾减灾、社会救助、扶贫救济、拥军优抚、殡葬、老龄、妇幼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与驻地各有关方面的社会事务。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村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平安建设、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三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和实施辖区产业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做好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推动村民就业创业,不断增加群众收入。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城乡建设、辖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村自治组织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指导监督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和谐社会。

五是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地址:宁强县大安镇小街23号

联系电话:0916-4372452

传    真:0916-4372412

QQ邮箱:280258853@qq.com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大 安 镇党委委员、书记:            陈  伟

大 安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人选:成  虎

大 安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人选:    苏  亮

大 安 镇党委委员、副书记:          杨  浩

大 安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王清林

大 安 镇党委委员、副 镇 长人选:    李  伟  

大 安 镇党委委员、纪 委 书 记:     杜  慧

大 安 镇党委委员、武 装部 长人选:  吴  军

大 安 镇党委委员、组 宣委 员:      成之润

大 安 镇 副 镇 长 人 选:           郭昱辰

大 安 镇 副 镇 长 人 选:           陈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