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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家岩镇
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形势下,禅家岩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是强化公共服务。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搞好防灾减灾、社会救助、扶贫救济、拥军优抚、殡葬、老龄、妇幼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保、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与驻地各有关方面的社会事务。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村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平安建设、普法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处置、民族宗教、社区矫正等工作,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做好辖区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管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三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制定和实施辖区产业规划和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做好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推动村民就业创业,不断增加群众收入。搞好辖区劳动监察、文化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参与城市管理,配合做好城乡建设、辖区规划等工作。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单位等活动。提供辖区有关统计数据。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村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各村自治组织工作,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指导监督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引导社会力量共建和谐社会。

五是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单位地址:宁强县禅家岩镇禅家岩村二组
联系电话:0916-43360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7月-8月):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构领导

禅家岩镇党委书记:熊永柱

禅家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益林

禅家岩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任龙龙

禅家岩镇党委副书记:韩佳

禅家岩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詹妍

禅家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安荣

禅家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伟

禅家岩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龚超民

禅家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段金龙

禅家岩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梁雪琴

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日常事务。负责上传下达,内外服务,统筹协调,承办会务,核拟公文、印章管理;负责党建、组织、纪检、宣传、精神文明、史志、统战、群团、统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龚超民

联系方式:0916-4336001

2、财政审计所:负责全镇财政预决算编制、财务管理和核算、各项惠农补贴的核定和兑付、财务代管和服务、村级财务审计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所长:何志平

联系方式:15109168592

3、经济发展办公室制定并组织实施镇属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镇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脱贫攻坚、城镇建设及管理、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发改、经贸、金融、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李丽

联系方式:18091614859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承担民政、社会保障等综合性事务,负责社会救助、拥军优抚、民族宗教、老龄、红会、残联、就业培训,养老保险、社会保险、劳务输出、防汛抗旱和防灾减灾、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汪燕

联系方式:15291636776

5、维护稳定办公室:主要承担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信访维稳、普法和依法行政、民事纠纷调解与处理、社区矫正、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主任:李敏 

联系方式:18992659605            

6、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承担教育体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和广播电视、文物旅游、安全生产、电力、交通通讯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向义平

联系方式:13474329295

7、农业综合服站:承担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科技、产业发展、移民搬迁、畜牧兽医、能源建设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站长:彭德军

联系方式:13572618779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担协助食品药品执法、商贸流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

所长:叶义杰

联系方式:1870060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