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热浪席卷,食物在高温环境下易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餐饮服务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易出现风险点提示
(一)腐败变质的食品风险
夏季高温环境下,水果、散装熟食、乳制品、豆制品、剩饭菜等易腐败变质,食用后可能引发中毒。
(二)米酵菌酸毒素中毒风险
凉皮、米线(米粉)等湿米粉以及长时间泡发的木耳、银耳,在高温潮湿天气下,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可能引发呕吐、腹泻、全身无力等中毒症状。
(三)致病菌污染风险
水、食品、炊具、复用餐饮具和从业人员手等部位被致病菌污染,没有采取杀菌措施,水、食品直接进行饮食,凉拌或没有烧熟煮透食用,可能导致中毒。
(四)未煮熟豆类风险
生的或未煮熟的四季豆、扁豆、豇豆、豆浆含有毒素,食用后可能引发中毒。
(五)有毒食材风险
误食有毒野菜、野生菌,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菜等易引发食源性疾病。
(六)“三防”设施不到位风险
夏季有害生物繁殖旺盛,防护不当,易导致疾病传播。
二、餐饮服务单位风险防控要点提示
(一)严格食材采购
务必从具备合法资质的正规渠道采购食材,严格执行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留存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信息可查询。不采购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不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不采购野生蘑菇、不明来源的野菜等高风险食材。
(二)规范食品贮存
根据食材特性,严格落实分类分区存储要求。需冷藏的食品应置于0-8℃环境,冷冻食品温度宜低于-12℃。食材存放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定期清理库存,及时淘汰临近保质期或变质食品。严禁将食品直接暴露于高温、潮湿或阳光直射环境,防止因储存不当导致食品变质。
(三)规范加工操作
热食加工务必确保烧熟煮透,尤其是禽肉、蛋类、海产品等,保证中心温度达70℃以上。冷食制作应在专间内操作,严格控制操作温度,食材现用现配,缩短加工与存放时间。生熟食品严格分开处理,使用不同色标或专用的刀具、砧板、容器,避免交叉污染;盛装过生食品的容器未经清洗消毒,不得盛放熟食品;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与原料应分层分架存放。
(四)标准化清洗消毒
餐饮具使用后及时清洗,严格按照规范流程操作。采用高温消毒时,需确保温度与时间达标;采用化学消毒,严格控制消毒剂浓度与浸泡时间。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于密闭、清洁的专用保洁柜内,防止二次污染。每日对保洁柜进行清洁消毒,定期对消毒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五)保持经营场所清洁卫生
每日对加工操作间、就餐区、库房等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及时清理食物残渣、油污及垃圾,保持环境干净整洁。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存放于带盖密闭垃圾桶内,并定期对垃圾桶进行清洗消毒。完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定期检查维护,防止有害生物污染食品及经营场所。
三、消费者注意事项提示
(一)就餐选择谨慎化
外出就餐或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用餐时注意查看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烧熟烧透,保存好就餐消费票据。网络订餐尽量选择距离近、信誉好的商家,缩短配送时间。收到外卖食物后请注意查看餐食包装或封签有无破损,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海产、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二)消暑饮食适度化
适量食用烧烤、冷饮等消暑食品,选择正规商家产品。注意烧烤肉类需完全烤熟,避免因未熟透引发疾病;购买冷冻饮品时检查包装完整性,不选购“三无”或包装破损产品。
四、消费维权与应急提示
消费者就餐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及时前往正规医院就诊,并妥善保存消费票据、病历、剩余食物等证据。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局将持续加大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宁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