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4月临时查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办理部门 | 类 别 | 查封/处罚对象 | 案 由 | 文号 | 下发决定日期 |
1 | 宁强县消防救援大队 | 临时查封 | 陕西省宁强县XX有限责任公司 | 使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装修隔间,经现场测试,泡沫芯材易燃可燃,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耐火等级达不到国家要求标准 | 宁消封字〔2025〕第0002号 | 2025年4月10日 |
2 | 宁强县消防救援大队 | 行政处罚 | 陕西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 宁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04号 | 2025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