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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金融税收人才土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宁强县金融税收人才土地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实施方案

为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充分开拓农产品互联网市场,提升我县农产品网络销售水平,切实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充分整合全县在金融服务、人才培训、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现行政策,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我县实际情况,坚持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多元投资,自我发展原则,紧紧围绕发展电商+农特营销模式,以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为手段,促进现代农业流通方式转变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推进电商企业(网店)组织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我县农产品外销,努力把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增长点。

(二)主要目标

鼓励拥有电商基础的企业(个体)积极带动我县农特产品的网络销售,培育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个体),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服务产业链日益完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销售,强力推进以宁强土蜂蜜、腊肉、麻辣鸡、蕨根粉丝、杂粮、高山蔬菜等特色农产品销售,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农产品信息网上发布工作。要组织发动农民利用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企业等在京东、淘宝、农产品特色扶贫馆、中国农产品信息网、等全国影响较大的网站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布我县主要特色农产品信息,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发布内容包括农产品的单品、特点、数量、价格上市时间以及企业(合作社)简介、联系方式等。

(二)引导农产品销售企业(个人)在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开店销售。要积极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营销企业和销售大户在淘宝、天猫、腾讯、京东等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开店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如,京东开设中国特产·宁强)等,借助这些品牌优势,推动农产品网上销售。

(三)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企业,不断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选择全县有代表性的生产加工、营销企业、运销大户,在资金筹措、人才培训、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其发展电子商务,鼓励个体工商户、下岗职工、农村致富带头人、大学生、“两后生”、大学生村官等开设网店,组织精准扶贫户、低保户、残疾户中的富余劳动力参与就业,实施创业就业新目标。 

(四)依托现有网络资源探索拓展产品外销市场。依托新农村建设和万村千乡农家店,探索采取企业+基地+网店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模式,发挥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作用,大力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和订单农业,进一步拓展我县特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促进农村农民增收。

(五)加快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工作,着力培育一批产量大、品质优、影响广泛的特色农产品,提升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扩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并通过全方位的包装、策划、宣传、推广等活动,打造特色知名品牌,促进农产品的线上、线下销售。

三、支持政策

  (一)财政及金融支持

根据《宁强县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17)要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采用以奖代补形式扶持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鼓励各行业实体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同时,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84〕)文件,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财政奖补政策,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各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电子商务发展,创新信贷产品,完善资金管理运行机制,积极主动为电商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金融结算等服务,将更多的信贷资源倾斜到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中来。

(二)税收支持

1.凡在宁强注册的网店及电子商务企业,享受国家及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在税收减免、融资担保、小微企业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对从事电子商务产品设计、研发的企业及网店,在创业贷款等政策性惠民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推荐和倾斜扶持。

3.积极帮助电商产业园区、运营商、培训孵化机构、农村物流等企业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以解决电商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支持我县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三)人才培训

1.对于本县籍从事电子商务的个人和注册于本县的电子商务企业,可以免费享受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供的人才培训服务。

2.对于有意愿入驻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电商创业者和传统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后,由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商提供2年的孵化服务,帮助电商创业者提升电子商务整体运营能力。

3.对于本县尚未注册公司的微商、淘宝C店等模式的小微创业者,在签订协议后,可以免费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内的创客空间办公,并接受服务中心运营商提供的2年指导服务,帮助小微创业者尽快提升电子商务运营技术,提升创业成果率。

4.对于本县传统企业的电商转型需求,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将对接本县电商人才,帮助转型企业搭建电商运营团队,并由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商提供2年的指导服务。     

5.针对没有电商运营能力的企业,由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运营商提供摄影、美工、代运营等增值服务。

(四)种植流转土地及养殖场地支持。对本县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的合作社及企业,由镇、村两级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合作社及企业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对于没有确权的荒地、荒山、荒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开发使用。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通过互联网平台在B2B、B2C、020等平台采取众筹、预售、团购等方式,帮助全县农业种植养殖企业和合作社开展网络营销。同时,为涉农企业和个人提供包装设计、新品研发等技术支持。

四、加强宣传推介

充分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新型网络媒体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我县特色农产品,提升我县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利用网络平台、展示展销会等多种渠道,宣传宁强特色产业和优质农特产品,提升宁强农特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