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县双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如期完成,由于机构改革、经县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宁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经贸、农业工作副县长
县政府分管电子商务工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政府办主任
县发改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审计局局长
县经贸局局长
县教体局局长
县人社局局长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县统计局局长
县经合局局长
县扶贫办主任
县考核办主任
县电商办主任
县金融办主任
县信息办主任
县供销社主任
县残联理事长
县妇联主席
团县委书记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县电信公司经理
县移动公司经理
县联通公司经理
县邮政分公司经理
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理
各镇镇长(街道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电商办,由县电商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县委宣传部:负责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进行跟踪宣传,与中省主流媒体对接,大力宣传我县创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不断扩大我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影响。
(二)县政府办:负责协助县电商办做好项目实施相关工作文件起草、资料收集、会议会务工作;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纳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三)县发改局:负责将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有关项目审批、立项等工作。
(四)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负责实施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保障,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相关资料。
(五)县经贸局:负责对传统商贸企业进行信息化改造,确保具有进销存管理、农产品收购、网络销售、数据统计等功能,建立符合农产品网络销售上行要求的冷链体系。
(六)县教体局:负责协调职业教育机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教育工作。
(七)县人社局:负责落实电商企业、网上创业者的创新创业有关政策,积极引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各类人才,制定人才支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孵化网商创业群体等工作。
(八)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支持鼓励利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做好农村电商、仓储物流发展所需土地规划利用工作。
(九)县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县行政村数量的有关文件,加强对县电商协会的监督指导。
(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全县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包括生产面积或产量、上市时间、质量和水平、传统销售渠道及比例、自主品牌拥有情况、农产品电商企业)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或报告,制定促进农产品网络销售的文件措施;收集整理我县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标准应用的证明材料(产品照片和政府相关文件等),制定农产品流通标准相关文件;加大农产品资源开发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工作;协助建设农产品全程可追溯体系及相应的农产品溯源系统。
(十一)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加大全县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引导景区、涉旅企业积极对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全县旅游产业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扩大宁强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电子商务发展宣传工作,为电子商务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二)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秩序监管机制和商务信用评价制度,制定相关文件措施,并出具两个制度应用及效果说明材料;加大品牌、商标培育力度,不断提高宁强产品知名度。
(十三)县统计局:负责统计全县电子商务网络交易额,定期分析检测运行数据,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十四)县经合局:负责加大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平台招商引资力度。
(十五)县扶贫办:负责配合县电商办制定电商扶贫方案,加大食用菌等县域主导产品开发力度,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工作。
(十六)县考核办:负责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定期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十七)县电商办:负责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指导各镇(办)做好镇(办)、村电商服务站建设及运营,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整合物流资源,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实现县镇村三级统一配送;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工作;促进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农村供应链体系及品牌营销服务体系;制定电商扶贫工作方案,定期对全县电商扶贫信息进行统计;提炼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县金融办:制定金融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与电商企业对接,破解县域电商企业融资难题。
(十九)县信息办:负责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公开专栏,协助电商办及时对项目建设进度公开公示。
(二十)县供销社: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在陕西供销e家平台上建立宁强线上特产馆;积极组织开展农副产品网络营销活动,不断提升宁强农副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十一)县残联:负责对全县残疾人电子商务创业意愿进行摸排,组织残疾人参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电商创业扶持,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十二)县妇联:负责对全县农村妇女电子商务创业意愿进行摸排,组织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加强妇女电商创业扶持,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十三)团县委:负责对全县农村青年有电子商务创业意愿者进行摸排,组织参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加强农村青年电商创业扶持,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十四)县广电网络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加强行政村宽带网络建设,确保网络覆盖率达到100%。
(二十五)县邮政分公司、羌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按照创建有关要求,借助线上线下平台开展产销对接,抓好农特产品销售工作,县邮政分公司发挥县电商协会的行业监督与指导作用。
(二十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电子商务分管领导及项目信息员,确保信息上下畅通;统筹和协调辖区内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建设运营,配合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承办企业做好人才培训等其他工作;按照“一镇一品”原则,加强主导、特色产业规划,抓好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及电子商务网货原料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宁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