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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的公告

宁强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的公告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孳生和疾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推进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病媒生物防制集中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制消杀时间:2019610日起至930

二、消杀范围:

县城区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八小行业和县城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贸市场、河道湖泊、排污沟渠、公园绿地、车站、广场、公交站点、垃圾收集站点、居民小区以及人员聚集区域、等公共部位病媒生物孳生源区域。

三、消杀要求:

1.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鼠道、鼠洞及鼠类觅食、饮水等活动场所投放“溴敌隆”毒饵灭鼠。对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容器、下水道口、绿地、公厕及建筑物周围,喷洒高效、环保滞留药剂杀蚊蝇。

2.县创建办组织专业消杀队伍对中心城区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夜市、排污沟渠、公园绿地、车站、垃圾中转站点、废品收购站、居民小区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区域等场所进行集中消杀。

3.各镇、街道办、村(居)委会负责组织辖区干部职工和村庄、社区居民、从业人员集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室内外卫生死角和乱堆乱放,清除积存污水、淤泥、杂草和露天粪坑,垃圾、泔水做到密闭收集及时清运,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孳生繁衍。

四、注意事项

1.投药期间广大市民要做好食品、粮油等物品储藏,断绝鼠粮,提高防制消杀效果。投药57天后,应对消杀区域内进行清扫鼠蟑粪、封堵鼠洞、修补鼠咬痕迹等工作,妥善处理好鼠尸。

2.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投药期间安全宣传,制定集中消杀安全预案,明确职责分工。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加强消杀安全防范,防止发生消杀药物中毒事件。

3.本次消杀统一使用0.005%溴毒饵,为粉红色条壮或颗粒状。其毒效慢,配制使用浓度低,是较为安全的灭鼠剂。要管好儿童及宠物,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喷雾消杀时,请广大市民将食物封盖处理,关好家中门窗,不要围观和随意触摸消杀药物以及设施设备,远离喷洒场所,防止药剂 引发身体不适。

5.消杀药械必须在指定的消杀服务机构购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消杀药械,县创建办尚有少量消杀药物,也可以单位前来领取。

6.县疾控中心做好消杀效果监测评估工作。

7.咨询、举报电话:县创建办:4220402



宁强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