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维护公厕设施,为广大市民提供方便、良好的使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厕面向广大市民免费开放。
二、开放时间:夏季早6:00至晚23:00;冬季早7:00至晚22:00开放(停水停电除外)。
三、公厕管理人员要负责管护好公厕内外及门前四包区内的公共设施,每天打扫厕内外卫生,擦洗公共设施,拖净地面,始终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优良。做到墙壁无灰尘、蛛网,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纸篓无外溢,便池无尿碱,公厕内无杂物、无异味。
四、管理人员要及时维修、更换已损设施,以保证市民常天正常使用。
五、市民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便后要及时、自觉冲洗,手纸要放入筐内,不要随地乱抛。
六、大人要教育引导小孩规范入厕文明入厕,不要随地大小便。
七、凡入厕人员要爱护和自觉维护室内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若有人为故意破坏设施者,一经发现,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10元。
八、管理人员和入厕人员应互相监督,以保证公厕内外公共设施完好,环境卫生良好。
九、公厕考评可参照清扫保洁评比标准和本办法自2010年3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