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宁强 新闻中心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专题专栏

市政设施管理与维护标准

随着我县城市区域的不断拓展,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不断配套建设,社会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提高我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水平,形成标准化、精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防范人为破坏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防止因市政基础设施缺失或损坏后维修不及时而造成安全隐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城市管理实际及管理特点,制定以下维护管理巡查制度:
      一、基础数据资料收集
     市政工程管理站应摸实查清市政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逐步建立健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对设施的总量、分布、完好程度做到了如指掌,便于指导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
具体掌握数据:
  1、道桥设施:市政道路数量、长度、道路面积及完好程度、人行道数量、面积完好程度;城市桥梁数量、面积;河提及护栏完好程度。
  2、排水设施:特别是特殊路段、片区的排水现状,井盖分布及完好程度。
      二、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或巡查
      1、道路:
      1.1 车行道
      定期检查城市道路路面破损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坑凼、有无明显沉陷、网裂、唧泥、缝料散失,砼板块松动,过街管槽情况(盖板高差是否大于2CM、板边是否破损无修补、有无发生结构性破损或盖板断裂)
井座有无明显沉陷。
      1.2 人行道
      人行道是否存在坑凼、沉陷、拱起,人行道砖面材是否缺损、错位、松动,路沿石是否错台、缺损、倾斜、移位,在建道路是否按要求铺设无障碍设施(如盲道要连续,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转弯处应设圆点形盲道砖等)。
检查井与相邻路面是否有明显错台。
      车辆隔离桩(墩)是否完好,是否摆放有序。
      护栏是否有松脱,弯曲现象。
      无混凝土残桩、钢筋等施工残留物及废弃树池。
      2、定期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污水是否外溢(支管通畅)、检查井、雨水井淤积是否大于5CM、井盖有无缺失、破损或坍塌现象。
      3、桥梁
      3.1 桥面是否平整完好,有无明显裂纹、坑凼。
      3.2 人行道同道路1.2。
      3.3 栏杆或护栏有无松动错位,构件是否完好。
      3.4 伸缩缝是否平整、直顺,是否有杂物堵塞。
      3.5 墩台表面是否有破损、露筋现象。
      3.6 桥面泄水孔、排水管是否完好畅通,桥体有无牛皮癣及污秽,是否清洁,桥名牌、标志标牌是否完好干净,安装牢固。
      三、检(巡)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处理
  1、巡查人员对于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县市政设施管理所。发现当时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
      2、水箅、井盖等缺失或损坏维修由产权部门或管理部门负责,巡查人员应督促责任单位在接到通知当天及时修复或更换。
      3、车行道的修复时限,一类道路2日内修复,二、三类道路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行人、车辆安全的2日内修复,其余病害在4日内修复,巡查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4、人行道的修复时限,零星损坏的由市政工人即日发现即日处理,大面积损坏的由所上安排市政施工队5天内全部修复。补换人行道砖的材质、外观、尺寸、色调于周边砖基本保持一致。
      5、对存在堵塞的排污渠道或排水井进行及时排污处理,保持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