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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宁强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省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06)以及《涉秦岭6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文件精神,按照整改一项、验收一项的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整改“省联合执法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责任单位

整改情况

宁强县刘家坪铜矿生态恢复治理总体进展缓慢,其中弃渣场治理不到位,未严格按照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落实治理措施。渣场拦渣坝高度不够,弃渣沿山坡倾倒,未进行植被恢复治理,未建设渣场边坡排水沟。道路排水沟建设不规范。

加快矿区植被恢复,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解决生态破坏问题,促使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完成整改。

2018.06.20

宁强县

政府

2018年省、市秦岭矿山生态环境专项督查中,检查组提出该矿山存在恢复治理工作仍然缓慢的问题后,该企业立即行动,按照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扎实开展了整改工作。一是编制了2018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计划;二是整修矿区简易道路1.2公里,清理道路水沟600;三是

修建920970矿硐东侧废弃渣场浆砌石截排水沟220米、削坡2800立方米、推整固土平台13000平方米、拉土方6000

立方米;四是覆土、植树、种草面积17100平方米,播撒草种100斤,栽植各种树木1500株。已按要求完成阶段性治理任务。

陕西陕南石棉矿弃渣乱堆乱放,渣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严重不到位,未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定时限落实相应的治理措施,开采区边坡未按照生态治理方案要求完善截排水沟。

加快矿区植被恢复,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解决生态破坏问题,促使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完成整改。

2018.06.20

宁强县

政府

2018512日,省、市秦岭矿山生态环境专项督察中,检查组指出该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仍然缓慢。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天宝矿业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并下设办公室,从资金、设备、人力、技术多方面集中力量,结合矿山地质环境, 生态恢复、水土保持等方案,编制了《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并从各相关单位抽调人员进驻矿山,指导企业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整治期间,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分管国土、

环保、经贸工作的县长,先后多次到现场检查指导矿山各治理点植被恢复、施工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为治理工作的推进指明了方向,确保了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自519日工作组进驻以来,投入各类设备累计1900余台次、 劳力2100余人次,现已完成以下工作:清运矿区废渣126500立方米,拆除废弃厂房3704平方米,削坡排危75100立方米,

采土覆土转运77100立方米,清理道路边沟3500米,浆砌石排水沟3条,新建涵洞22米,安装道路波形护栏1100;栽植苗木10000余株,播种三叶草、麦种等草籽4000余斤,面积59000平方米;种植爬山虎、油麻藤15000;崩塌高位边坡挂网3035平方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14个。经过治理,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成效明显,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宁强县自然资源局予以反映,联系电话: 0916422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