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委 汉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至2021年5月25日22时,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批次交办涉及汉中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52件。现将第十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洋县云阳村村支书父子两人,在洋县东联村后汉江河道非法采砂,将开的砂石囤积堆放到洋县白酒厂家属楼对面,贩卖汉江河砂石。 |
洋县 |
经查,群众投诉内容属实。云阳村属洋州街道办事处下辖村,该村2020年2月份支部换届后刘某担任村支部书记。群众反映堆砂的地方为超群药业院内,超群药业地处洋州街道办事处云阳村,2015年取得国有建设用地,面积约152亩,目前处于停工状态,未完全建成,企业总经理将未建设地块口头委托刘某军管理,刘某军在管理过程中允许他人在超群药业院内堆放砂石。目前该院内共堆有砂石3处,分别为云阳村原村主任刘某军(刘某军与现任村支部书记刘某系父子关系)囤积约200方、曾某某囤积约4000方、牛某囤积约70方。群众反映的汉江东联段河道位于洋州街道办事处东联村,该段河道位于在建的引汉济渭黄金峡水利枢纽库尾防护工程范围内。该工程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陕西省省内跨流域调水工程。东联段堤防工程长度约1.5公里,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5月主体基本完工。调查组对3名当事人和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并走访了东联村村委会、平溪村村委会、引汉济渭库位防护工程项目部以及洋州街道、磨子桥污水处理厂建设业主等13名群众,获知该院内堆砂均不是从河道偷采得来。 |
是 |
一是责令在超群药业院内堆放砂石的业主30日内自行清理堆存的砂石;二是进一步完善治理砂石工作的组织体系、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工作长效机制;三是按照《洋县治理偷采偷运砂石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夯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水利部门负责河道内偷采砂石的治理工作,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道路运输及出境卡口运输砂石的治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河道外空地、场地及土地上堆放砂石问题的监管,落实镇办属地管理职责,推进镇、村河长有实有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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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固县博望镇龙亭小区,二区1号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施工人员随意更换“红黄蓝”牌。施工现场外的道路此前被施工方围起来,影响居民通行。 |
城固县 |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信访反映的博望龙廷小区1#楼项目位于城固县刘家桥路西段,建设单位为城固县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益源恒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30990平方米,该项目依法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目前为地下车库施工阶段。 1.关于“二区1号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问题。城固县住建局针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问题于5月9日约谈了项目现场负责人并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书》(城建责改字〔2021〕3号),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薄弱环节管理,认真落实建筑工地抑尘措施,建设单位扩大了厂区硬化面积200m2,增加了炮雾机1台、绿化盆景10盆。该工地现场环境保持良好,施工现场安排有专人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项目喷淋抑尘设施从早上8:00至下午18:00全时段处于开启状态,扬尘治理措施到位。 2.关于“施工人员随意更换‘红黄蓝’牌”问题。城固县住建局于2018年印发了《关于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行“红黄绿”牌管理的通知》(城住建发〔2018〕20号)文件,严格要求建筑施工现场落实“红黄绿”牌管理制度,挂牌及日常监管工作由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实施。5月7日县住建局检查工地时因其扬尘治理不达标,对其进行挂“黄牌”处理,要求立即整改;5月16日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到项目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授予该项目“绿牌”。不存在施工人员随意更换“红黄蓝”牌。 3.关于“施工现场外的道路此前被施工方围起来,影响居民通行”问题。经查,该施工现场门口为公共车辆停放区,平时社会车辆在道路南北两侧停放,施工现场场地有限,塔吊作业半径覆盖施工现场外南侧道路,为避免在起重吊装作业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在不影响居民通行的前提下用锥形桶临时设置了一片警戒区域,设置了安全公示牌,并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
是 |
一是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持续做好扬尘治理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由城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严格落实建筑工地“红黄绿”挂牌及日常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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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郑区汉山镇民乐园广场环境脏、乱、差,尤其有很多养狗的人每天早晚去遛狗,狗在广场到处乱拉乱尿,臭味大,严重影响环境。 |
南郑区 |
经查,群众投诉反映的“遛狗”情况属实,“民乐园广场环境脏、乱、差”不属实。 民乐园广场位于南郑区人民政府大楼西南侧,占地面积为69000平方米,属开放式公园,为周边群众、锻炼的主要活动场所,每天约500人进入公园活动。在卫生保洁方面,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委托汉中颐都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对公园内绿篱、绿地等保洁维护,并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汉山街道办环卫站负责公园环境卫生清扫工作,每天7:00和14:30两次全面清扫,并全天候保洁,据保洁员反馈,每日清扫垃圾量约30公斤,秋冬季因落叶垃圾量会有所增加。 5月20日、21日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联合区城市管理汉山综合执法中队连续两天在上午9时前和下午19时后对遛狗现象进行了统计,5月20日发现遛狗现象5起,5月21日3起。经向公园保安了解,每天在公园遛狗群众很少,没有发现狗粪便严重影响环境的现象。 |
是 |
一是由南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及时清理公园内绿地、花池、绿篱杂草杂物,汉山街道办环卫站加密清扫保洁频次,由原来每天两次,增加到每日4次,对发现的狗粪便及时清理,保持公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二是由南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立犬只禁入标识标牌,并向民乐园休闲群众发放“禁止携犬遛犬告知书”;三是要求民乐园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巡查,及时劝离擅自进入公园遛狗群众,对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典型涉犬案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不文明遛狗行为及时向南郑县汉山综合执法中队反馈,依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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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汉台区虎桥西路汉仕公馆一楼淮月楼酒店和东北铁锅炖的排油烟管暴露在外,噪音大,油烟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
汉台区 |
经查,淮月酒店和东北铁锅炖的油烟管暴露在外属实,油烟重情况不属实。群众投诉反映的汉仕公馆为高层商住楼,淮月酒店位于一楼,东北铁锅炖位于二楼,经营证照均齐全,经营时间为8:30-21:00。由于该楼未设置公共排烟管道,两家餐饮店将排烟管道从室内通至门口墙体上部向外排放。 1.关于“汉台区虎桥路汉仕公馆一楼淮月酒店,油烟管暴露在外,噪音大,油烟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该酒店厨房操作间油烟处理设备齐全,装有一台由武汉华正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产品认证的油烟净化器。该油烟净化器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并建有清洗台账,2021年3月委托陕西有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群众反映“噪音大”的问题,为油烟净化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运转噪声,目前正在进行噪音检测。 2.关于“东北铁锅炖的油烟管暴露在外,噪音大,油烟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问题。东北铁锅炖于2021年2月开店营业。厨房装有一台由四川厨源不锈钢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据了解,该餐饮店主要是以炖锅为主,基本不炒菜,每一个炖锅下面均安装有一台小型油烟净化器,将锅中的蒸汽进行净化后排放,2021年4月份由汉中天成洁美清洗服务有限公司做过一次油烟清洗并建有台账。群众投诉反映“噪音大”问题,为油烟净化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运转噪声,目前正在进行噪音检测。 |
是 |
一是汉台区政府要求“淮月酒店”和“东北铁锅炖”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建立健全日常维护运行台账,确保油烟净化器正常运行。二是要求2户餐饮经营户立即对安装的油烟净化器进行全面清洗,确保暴露在外的油烟管清洁干净。三是要求2户餐饮经营户立即对日常运营中产生的油烟和噪音进行第三方检测,待监测完毕,第一时间向调查组提交检测报告,相关单位根据报告情况进行依法依规处理。四是要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该楼餐饮经营户的日常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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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城固县文川镇文西村13组,养牛场离村民居住只有几米远,臭气较重,污染环境。 |
城固县 |
经查,投诉人反映内容属实。群众投诉举报的“文川镇文西村13组养牛场”,实为村民周某某个人家庭小型养殖,养殖场地紧邻群众住宅,面积约70平方米,目前存栏肉牛15头。修建了粪便堆存场所,面积约10平方米,地面进行了硬化。5月20日现场核查时,该养殖户圈舍边堆放有少量养殖粪便,粪污经过发酵后全部用作自家农田的农家肥使用。因天气炎热,气温较高,且养殖场地处于居住区内,臭气对周边部分群众有一定的影响。 |
是 |
一是责令该养殖户将养殖粪便进行清理,并另行选址堆存,同时,由城固县农业农村部门指导督促该养殖户做好自家环境卫生及消毒杀菌,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粪便日产日清还田利用,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是要求该养殖户对自家原有的化粪池进行升级改造,杜绝养殖场粪污对周边环境的污染;三是由城固县文川镇和文西村在本村范围内,尽快划拨新场地,搬迁现有养殖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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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城固县天明镇周围有人乱砍乱伐,把木材运输到松树村的两个加工厂加工,上面来人检查就立刻关停,目前白云村往二里走的小路上有个小型加工厂还在加工,下大雨时经常会出现山体滑坡,对当地村民居住影响较大。 |
城固县 |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被举报松树村两个木材加工厂是松树村林安木片厂和高坝村高坝木片厂。松树村林安木片厂于2012年在城固县工商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木片加工。高坝村高坝木片厂于2013年在城固县工商管理局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木片加工。其原料来源:收购伐区剩余物、换代果树、农村居民房前屋后及自留地边上零星树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边角料、人工商品林木材及经审批特殊采伐木材。 小型加工厂为白云村汉中市柏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2020年天明镇通过招商引资开办的菌种培育厂,该企业于2020年9月1日注册名为“汉中市柏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年9月18日注册名为“陕西百草丰裕中药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菌种培育及天麻种植等业务。其加工原料为:1.办厂之初因原料紧缺向天明镇政府申请林木自用采伐许可4份(栎类18立方米),采伐地块天明镇政府已落实“伐前伐中伐后”监管,采伐符合相关规程要求。2.收购周边群众经合法审批的采伐林木。 经现场查阅三家企业原料收购登记台账、监管单位检查日志,了解监管单位履职监管情况。经查,该区域属城固县中坝木材检查站管辖区域,该站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每周开展不少于两次监管巡查,督促企业建立有原料和产品出入库台账,未发现违法收购无合法来源林木问题。围绕经营企业是否参与或组织违规毁林采伐、违法收购、加工林木,村上有无毁林伐木等问题,对3名村委成员、23户周边群众、经营加工企业业主和所在村护林员进行谈话了解,反映三家企业均不存在违法违规毁林采伐。 按照城固县关于开展林木采伐暨木材经营加工专项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三家企业因2020年采伐审批时间已结束,不能出现跨年度采伐,故其收购原材料行为也应随之结束,从2021年1月份开始,三家企业被县林业局下达了停业整顿通知书。经对三家经营企业经营场所现场检查,三家企业厂区无林木原材料,全部处于关停状态,未收购、加工林木。现场巡查未发现毁林伐木和山体滑坡情况,未进行收购加工(高坝木片厂关闭了动力电),在此之前也未发现企业乱采乱伐的违法行为。 |
否 |
一是城固县林业局进一步落实县镇村三级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巡查监管,加大违法案件惩处打击力度;二是城固县林业局严格执行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木采伐,严把林木采伐审批关,实行伐前公示、现场检尺、伐中监督检查和伐后验收等管理制度;三是针对此类信访问题线索,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原则,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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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汉台区宗营镇职业技术学院旁边砂场白天关停,晚上施工到12点左右,噪声扰民。 |
汉台区 |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属实。群众投诉的沙场位于宗营镇上街村七组,其法人为宗营镇中街村村民王某,于2021年3月20日租用上街村七组集体土地约2亩(允许建设区)。现场核查时该场内堆放沙石约2000立方,场内有装载机一台,无其他生产加工设备。群众投诉的沙场为沙石堆放点,该堆放点于2021年3月中旬开始进行堆沙,不进行生产加工,沙石来源为石门水库褒河大坝清淤沙石,出入口设置简易洒水降尘设施,沙石堆放点周围无常住居民。 |
是 |
一是4月28日宗营镇政府下发《关于开展辖区堆沙场全面摸排的通知》,督促该沙场临时堆放点对沙石进行了覆盖,在沙石出入口采取简易洒水降尘措施,同时减少沙石在临时清运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二是3月23日宗营镇政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区域内有堆沙行为后,立即向堆沙场负责人下发督办单,督促责任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落实整改,并上报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三是4月15日,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向该沙石临时堆放点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30日内将沙石全部予以清运,并恢复原有地形地貌。四是5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汉台分局并向该沙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立案处罚3万元。五是要求该沙场落实“三防”措施,对沙石堆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在沙石堆清运过程中做好扬尘治理,不得出现粉尘和沿途抛洒情况。六是要求宗营镇政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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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汉台区宗营镇职业技术学院旁边的臭水沟淤泥较多,臭味重,污染环境,无人管。 |
汉台区 |
经查,该信访投诉问题不属实。5月19日,宗营镇人民政府组织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汉台分局现场调查,群众投诉反映的“汉台区宗营镇职业技术学院旁边的臭水沟”为东干渠支三斗宗营镇上街村段,该渠呈东西走向,东起范寨机砖厂,西至南干渠渡槽,全长约3公里,渠宽1.5米,该渠主要为农业灌溉渠,现场核查渠体内无黑臭水体,渠系周围无常住居民。 |
否 |
一是要求汉中市石门水库管理局范寨水管站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该渠段的巡护和监管工作。二是要求宗营镇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安排专人专管,加强对该渠的日常管理,规范健全和完善管理记录和管理台账,定期对该渠防护网进行清理,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类环境管理工作。三是要求宗营镇政府对辖区内所有灌溉渠道进行清淤清理,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由上街村委会负责,联合范寨水管站加强对该渠道的清淤工作,确保渠体清洁干净。四是要求宗营镇政府向周边村民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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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西乡县东一路东环小区南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大量渗出,气味难闻,污染环境。 |
西乡县 |
经查,群众投诉内容属实。西乡县东环小区位于西乡城北街道办事处,属老旧小区,现有住户110户,该小区基础设施陈旧,无物业管理,平时由住户自发对小区环境进行维护管理。5月20日,西乡县市政公用管理所安排施工人员对该小区大门口污水渗水处进行开挖排查,发现该小区内侧中间一米处排污管破损,污水外流至小区门口。当日西乡县住建局组织施工队对破损排污管道进行了更换疏通。目前,该小区下水道畅通,污水外溢问题已得到解决。 |
是 |
一是由西乡城北街道办事处引导小区业主主动承担小区内部下水道管理维护的责任和义务,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及时清理下水杂物,确保排污管线通畅;二是为确保城市环境干净整洁,西乡县住建局将其作为个例,组织施工队对该小区内部原有破损的污水管道进行了更换,并对其他管道进行了疏通;三是由西乡县住建局会同西乡城北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小区成立业委会,强化小区内部管理,对小区内管道及井池定期进行清理,同时要求市政管理单位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城市公共排水管网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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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汉中市时间:2021年5月8日-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6-2620102,邮政信箱:汉中市第A016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